各乡镇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公室(或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转发<益阳市民政局益阳市财政局益阳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指导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的通知(益民发〔2022〕9号)>的通知》(安民发〔2022〕23号)精神,拨付2023年3月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救助补助资金共计1234.7453万元,其中城乡低保金760.5954万元(城市低保86.5026万元、农村低保674.0928万元);城乡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基本生活费408.4157万元(城市特困15.0540万元、农村特困393.3617万元);城乡特困人员分散供养照料护理费65.7342万元(城市特困4.1959万元、农村特困61.5383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一是低保金。城市低保金,每人每月386元;农村低保金,一档对象每人每月384元,二档对象每人每月240元,三档对象每人每月140元。二是特困基本生活费。城市特困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780元;农村特困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499元。三是特困照料护理费。半护理每人每月204元,全护理每人每月407元。
二、发放方式。救助补助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各乡镇要及时通知对象到银行刷卡领取。
三、工作要求。建立备案制度,完善“一户一档”资料。加强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及时纳入保障范畴,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及时清退核减,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附件:1.2023年3月份城市低保金发放统计表
2.2023年3月份农村低保金发放统计表
3.2023年3月份城市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基本生活费发放统计表
4.2023年3月份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基本生活费发放统计表
5.2023年3月份城市特困人员分散供养照料护理费发放统计表
6.2023年3月份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照料护理费发放统计表
安化县财政局 安化县民政局
2023年3月 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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