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1-08
关于调整下放安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分县级社会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06 10:17     信息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数:

AHDR-2018-00008

 

 

 

 

 

 

 

 

安政发〔2018〕17号

 

 

安化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下放安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分县级社会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局办、直属机构,各垂直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释放经开区发展活力,构建“园内事园内办”工作格局,促进经开区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2016年下放的安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化经开区管委)部分县级社会经济管理权限予以调整。调整后,下放行政许可31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共36项;收回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权力7项、取消其他行政权力3项(详见附件1、2)。为做好上下衔接,确保下放权限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工作衔接。县直有关部门与安化经开区管委要及时完成管理权限的下放和承接工作,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载体予以公布。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权限下放后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做好与安化经开区管委相关下放事项审批条件、运行程序等方面的衔接,对取消、回收事项要及时做好调整。

二、进一步做好后续管理。安化经开区管委要主动与县直有关部门对接,针对下放的社会经济管理权限,制定相关承接方案,规范管理措施,确保承接到位。县直有关部门要做好对下放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防止监管缺位,同时要配合做好需报省市事项的呈报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对衔接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下放事项不到位、滥用管理权限、不认真进行衔接、衔接工作不及时等问题造成应放未放、应接未接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附件:1.调整下放安化经开区管委部分县级社会经济管理权限事项目录

2.取消、收回下放经开区管委部分县级社会经济管理权限事项目录                         

 

安化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6日


附件1

调整下放安化经开区管委部分县级社会经济

管理权限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下放部门

下放方式

备注

1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

行政许可

县发改局

直接下放

 

2

权限内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等)

行政许可

县发改局

直接下放

 

3

投资项目(企业)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县发改局

直接下放

 

4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行政许可

县住建局

委托下放

 

5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行政许可

县住建局

委托下放

 

6

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行政许可

县住建局

委托下放

 

7

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行政许可

县住建局

委托下放

 

8

规划区内临时建筑许可

行政许可

县住建局

委托下放

 

9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行政许可

县住建局

委托下放

 

10

规划区内改变土地、房屋使用性质审批

行政许可

县住建局

委托下放

 

1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行政许可

县住建局

委托下放

 

12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县住建局

委托下放

 

13

使用袋装水泥审批

其他行政权力

县住建局

委托下放

 

14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

其他行政权力

县住建局

委托下放

 

1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县住建局

委托下放

 

16

商品房预(销)售许可

行政许可

县住建局

委托下放

 

17

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行政许可

县城管局

委托下放

 

18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行政许可

县城管局

委托下放

 

19

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行政许可

县城管局

委托下放

 

20

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

行政许可

县城管局

委托下放

 

21

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行政许可

县城管局

委托下放

 

22

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

行政征收

县城管局

委托下放

新增

23

城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置核准

行政许可

县城管局

委托下放

新增

24

建筑工地夜间临时施工审核

其他行政权力

县环保局

委托下放

新增

25

改造、拆除、报废人防工程审核

行政许可

县人防办

委托下放

 

26

单独修建人防工程立项审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行政许可

县人防办

委托下放

 

27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认可

行政许可

县人防办

委托下放

 

28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审批

行政许可

县交通局

委托下放

 

29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或者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审批

行政许可

县交通局

委托下放

 

30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行政许可

县交通局

委托下放

 

31

更新砍伐公路树木审批  

行政许可

县交通局

委托下放

 

32

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行政许可

县交通局

委托下放

 

33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行政许可

县科工局

委托下放

 

34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行政许可

县气象局

委托下放

 

35

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备案

行政许可

县教体局

委托下放

新增

36

在基本农田集中处置或堆放固体废弃物的审批

行政许可

县农粮局

委托下放

新增

 

 

 

 

附件2

取消、收回下放经开区管委部分县级社会经济管理权限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调整方式

事项类别

下放部门

1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收回

其他行政权力

县住建局

2

项目工程联合验收

收回

其他行政权力

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人防办、县国土资源局、县科工局等

3

权限内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评估报告书(表)审核

收回

行政许可

县环保局

4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收回

其他行政权力

县交通局

5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取水许可及新、改、扩建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审批

收回

行政许可

县水务局

6

入河湖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审批

7

权限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设施竣工验收

8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

取消

其他行政

权力

县科工局

9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

10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印发

责任编辑:湖南科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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