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点
为全力推动我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争当标杆,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系列重要论述、重要讲话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贯彻2022年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书记张庆伟来益调研乡村振兴的指示精神。坚持以乡村振兴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践行乡村振兴“4353”工作思路,做到一切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切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切服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强巩固促振兴、抓重点重点抓、重创建树标杆、既融合又结合的发展思路,做好有效衔接、特色亮点、示范创建、融合发展“四篇文章”,着力构建乡村振兴新发展格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全力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以乡村振兴的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
1.促进农村居民持续增收,确保2022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超过12%以上;
2.全县各村村级集体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实现全面清零,力争村级集体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新增20个以上;
3.有效防范化解信访舆情、小额信贷、扶贫资产、产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等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确保群众满意度在95%以上;
4.努力将茶乡花海乡村振兴示范区打造成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样板点,建设成全省乃至全国乡村振兴的示范区,使其成为安化对外宣传的一个重要形象窗口;
5.抢抓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全市“两点一片”乡村振兴重点县机遇,突出重点,加速打造特色产业发展的标志地、乡村振兴的先行地、基层现代化治理的示范地,奋力实现在全省创先争优目标。
三、工作举措
(一)开展脱贫成果巩固提质行动
1.强化常态化监测帮扶。持续跟踪脱贫人口收支变化、“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细化落实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保持帮扶政策整体平稳,实施政策落实清单制管理,确保帮扶政策一户不少、一人不落。坚持“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原则,常态化开展监测对象识别、自然增减、跟踪帮扶措施、风险消除等工作,县直主要行业部门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数据比对,各乡镇、村(社区)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摸排与分析研判,对易返贫致贫对象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根据其家庭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不能简单将农户收入偏低作为纳入监测对象的唯一标准。同时,纳入监测与风险消除的程序必须规范严谨,必须公平公正,群众认可。要优化排查和申报机制,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从出现返贫风险到纳入监测,不得超过2个月。继续实行困难群众联系帮扶制度,合理选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作为监测帮扶联系人,落实“一对一”帮扶、“一月一走访”,科学制定帮扶计划,做到因户施策,一户多策;重点群体(兜底户、低保户、重病户、重残户、重灾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由乡镇驻联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村“两委”干部联系,实行一季一走访,重点关注其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其他一般脱贫户分别由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半年开展一次走访。根据监测对象实际困难,在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上给予适度倾斜。扎实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帮扶机制,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要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根据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继续实施防返贫综合保险,兜住防返贫底线。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
2.强化“3+1保障”基础。过渡期内按照“四个不摘”要求,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严格落实脱贫对象家庭学生教育资助政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对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上学的脱贫家庭学生做好送教上门或休学手续,确保脱贫对象家庭子女顺利完成义务教育。稳妥推进“六重医疗保障”向“三重医疗保障”平稳过渡,力争做到大病集中救治应治尽治、慢病分类管理应管尽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签服并重。扎实推进2022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工作,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和重点群体必须100%参保。加强农村住房安全常态化动态监测,确保“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建好管好用好农村安全饮水长效管护机制,切实保障好群众的饮水安全。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3.强化脱贫人口稳定增收。逐步提高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扶持的比重,在技术、设施、营销等方面对帮扶产业给予更多支持。延续支持帮扶车间发展优惠政策,强化龙头企业、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等带动作用。完善小额信贷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支持脱贫人口、易致贫返贫对象发展生产,做到“应贷尽贷”。创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深化劳务协助、技能培训、定向招聘、帮扶车间带动、公益性岗位开发、创业补贴等举措,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就业水平、提高劳务输出质量,2022年公益性岗位开发不低于2021年,并重点向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倾斜。力争2022年全县脱贫人口务工总量高于2021年。同时,要强化脱贫人口就业后续管理和服务,脱贫人口务工的真实性、就业数据来源和统计口径必须做到账账相符,准确率必须达到100%。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县政府金融办、县科工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4.强化易地搬迁后扶。加强安置社区后续帮扶和管理,推动教育、医疗、养老、健康等公共服务设施扩容升级,落实搬迁群众户籍管理、合法权益保障、社会融入等工作举措,继续做好搬迁群众原有住房的拆旧复垦复绿工作,不断提高安置社区治理水平。持续推进易地搬迁户产业帮扶,鼓励和支持搬迁户自主发展产业,对于吸纳搬迁户就业及产业帮扶的企业、基地、帮扶车间等,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给予政策资金支持,确保搬迁户产业帮扶100%全覆盖,帮助搬迁户增收致富。分类推进集中安置区就业扶持、加大安置区产业培育力度,确保有劳动力搬迁家庭一户一人以上稳定就业。加强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重点关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扶贫资产确权颁证、工程项目结算与扫尾、信访舆情等突出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妥善解决。同时,要举一反三,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开展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确保所有问题清仓清零。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科工局、县人社局,各乡镇
5.强化消费帮扶。引导消费帮扶产品市场化运行,“三专”管理商业化运营,做优做强特优农产品。加强产销精准对接,线上线下同步发力,打通农产品销售渠道,扩大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推广应用,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深入推进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积极助推消费帮扶。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总工会,各乡镇
6.强化扶贫资产管理。要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的登记、确权、管理等工作,加强扶贫资产分类登记(分到户类、公益性类、经营性类三类),分级使用、分层监督,明确所有权、盘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规范处置权、公开监督权。压实行业部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指导监管责任,强化乡村两级日常管理责任,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持续发挥效益。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7.强化涉贫风险防范。各乡镇要督促帮带企业对脱贫攻坚期内实施的产业帮扶项目和利益联结及时兑现,推动带动主体更好发挥带动作用。逐一摸排分析,针对性采取后续培育措施,努力提升抗风险能力。对发展态势良好的,扶持其提质壮大;对存在失败风险的,针对性加强技术、销售、融资等帮扶;对产业发展失败的,妥善解决涉及脱贫人口增收渠道拓展问题。同时,要积极防范因政策调整后引发的信访舆情风险、易地搬迁稳不住的风险、小额信贷逾期、“户贷企用”等风险。
牵头单位:县信访局、县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政府金融办、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二)开展乡村发展提升行动
8.抓产业发展,培育造血活力。立足资源禀赋、产业现状,推动乡村产业向上、向好、向前发展。继续落实“六大强农行动”升级版,实施“安字号”品牌培育工程,着力培育“一县一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布局,做强安化黑茶主导产业,做大中药材、油茶、小籽花生、笋竹、小水果等特色农业。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带动就业人口较多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发展壮大,不断拓宽农民群众就近就业渠道。实施到户类产业帮扶项目,探索发展订单农业、订单式帮扶,完善联农带农利益机制,鼓励引导农民群众通过产业发展实现稳定增收。广泛动员非公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开展“万企兴万村、政企共帮扶”行动,选定67家优秀民营企业,与被帮扶村进行“一对一”结对,通过就近帮扶、飞地帮扶等模式,助力乡村发展。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9.抓人才队伍,增强核心动力。坚持把人才队伍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采取“引、培、派”相结合的方式,扩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变量,让更多人才愿意来、留得住、干得好、能出彩,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人才保障。畅通各界人士服务乡村渠道,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投身于乡村振兴。继续开展“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活动,促进“人才返乡、资本下乡、产业兴乡”。乡镇、村(社区)要成立乡贤联谊组织,鼓励引导安化籍在外企业家、社会成功人士和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探索建立创业项目库、信息咨询发布平台,每年向社会推介5个左右投资适中、风险小、见效快的重点创业项目,适时开展创业项目招商推介活动。按照群众需求,制定科学、系统的培训方案,实施新型职业农民、乡村干部、科技人才、乡土人才、“致富带头人”、实用技术人才等培训计划,提升本土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综合能力。根据安化产业特色和农民实际需要,继续从科技成果转化、优势特色产业开发、农业科技和产业建设等方面选派89名专业技术人才到乡村一线为乡村振兴赋予科技支持、智慧力量。畅通基层干部成长通道,加大基层干部选拔、向上挂职、提拔使用力度,落实好各项待遇保障措施,引导其扎根基层、干事创业。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科工局、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工商联、县经促会,各乡镇
10.抓金融供给,激发发展潜力。帮助农民群众、合作社、农村经营主体解决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过程中,农户有需求、银行有愿望、用户缺信息、中间缺桥梁、汇报环节多、贷款手续多的“两有两缺两多”问题,打造农民熟悉信贷、融资信息互通、贷款手续简捷、用信守信受益的良好农村金融生态。加大对特色产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金融支持,2022年涉农贷款新增额要高于上年10%。扎实开展信用建档评级工作,引导有信贷需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时进入主体名单库。定期组织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介会、银企融资对接会,逐户建立工作台账和培植档案,实行“一户一策”,有针对性提供财务咨询、支付结算、征信支持、社保缴税、理财融资等个性化金融服务。制定适合现代农业发展的全产业链金融产品,开发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失独老人、特困人员等人群的保险产品。加强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
牵头单位:县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安化支行,各乡镇
11.抓示范创建,提升带动效力。加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力度,打造“1+N”个示范片、示范村,通过抓点带面、串点成片,发挥典型范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抓好茶乡花海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不断提升示范区辐射带动效能,推动示范区建设向唐市社区等周边村延伸覆盖。持续加大对38个重点帮扶村和30个示范村的支持力度,在资金、项目上给予适度倾斜。38个重点帮扶村要加大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的工作力度,在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不断提升乡村振兴发展后劲。30个示范村要对照“五大振兴”要求,立足现有基础,综合施策,奋力推动乡村全面发展,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作示范、当标杆”。鼓励乡镇以村(社区)为单位,自行打造1至2个乡村振兴先行村,通过以奖代补给予适当支持。大力支持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承接全市、全县现场交流会,典型经验得到推广的,给予每村50万元示范创建奖励,不断提升示范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逐步形成多点开花、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样板。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12.抓长效增收,拓宽致富能力。鼓励村集体通过片区组团、联盟、联合等方式,参与推进产业发展项目。支持村级集体牵头兴办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让、出租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集体资产、项目开发、土地流转、入股分红等方式增加村集体和农民财产性、经营性收入,力争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县城和中心城区村村级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达20万元以上;美丽乡村(红色美丽村庄)示范村、集体经济扶持村村级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达15万元以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乡镇集镇所在村村级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达10万元以上。坚持分类指导、分批组建,探索实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各类为农服务组织联合经营模式,逐步建立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通过产业、就业、消费帮扶、农村电商等举措,促进农村居民持续增收,力争2022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超过两位数指标,并高于全省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速。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联社等,各乡镇
(三)开展乡村建设提速行动
13.突出人居环境整治。探索试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付费服务机制,提升农民环保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主要抓手,统筹推进美丽庭院“六个一”建设、农村改厕、村庄清洁、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空心房”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开展省市县三级美丽乡村建设。2022年完成农村改厕12332户,新建农村公厕6座,完成20个县级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创建,完成3个省级、5个市级、20个县级美丽乡村的创建。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14.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合理配置资源要素,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推动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分类规划编制。2022年完成213个村庄规划编制,其中结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镇村一体类型村庄186个,环库区8个乡镇打造旅游示范带合并编制类型村庄规划27个。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有关乡镇
15.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农村供水保障、乡村清洁能源、数字乡村、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补齐农村公路建设短板,通过上级项目支持,推动既有县乡公路提质升级,加强农村旅游路、资源产业路、并村连通路建设。完成2个市级“四好农村公路”示范乡镇的创建。县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完成30公里农村“断头路”、边界路的提质改造,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及乡镇样板河湖建设。实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升级改造23处。完成200处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工程建设。积极争取龙塘镇沙田溪村“水美湘村”示范村项目。建立健全农村供水管护长效机制,完善落实责任主体和管护经费,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加强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和分散式小型饮水安全设施建设,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水质和水量,努力实现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2%的目标。推进智慧农业发展,促进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相融合。完善农村数字化体系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信息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供销全链条服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大力培育农村电商新模式、新产业、新业态,健全农村购物网络平台,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2022年新增4G基站200个、5G基站220个。加强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提升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服务水平,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逐步实现建制村直接通邮和末端快递服务。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科工局、县商务局、县供销联社
责任单位:各乡镇
16.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服务现代化、均衡化、多元化和精准化,不断满足农村居民对美好生活多方面多层次需求。加快补齐乡村学校基础设施、教学设备、师资力量短板,引导鼓励城镇教师下乡任教,努力改善乡村校园环境、办学条件,不断提升乡村教师队伍教学水平。2022年完成13所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加强乡镇、村(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落实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分类资助政策。提升县乡敬老院失能照护能力和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水平,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开展日间照料、老年食堂等服务。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农民群众基本生活水平。健全基层党员、干部关爱联系制度,经常探访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完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网格。加强乡村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责任单位:各乡镇
(四)开展乡村治理提效行动
17.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化文明创建、文明实践、文明培育,提高农民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乡村文明程度。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激发文明村镇创建的内生动力,县级以上文明乡镇、文明村创建比例分别达到90%、65%以上。继续开展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示范户等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好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阵地堡垒作用,着力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建设,利用农家书屋、文体广场、道德讲堂等载体,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群众性文化体育、节日民俗等活动。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弘扬新风、凝聚正气。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倡导尊老爱幼、勤俭节约、诚实守信,培育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进乡村殡葬改革,开展农村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旅广体局、县妇联、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各乡镇
18.纵深推进五治融合。始终坚持党在基层治理中把方向、作决策、统资源、强服务的根本性作用。深化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五治”融合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全面有效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开展法治进乡村、宪法进万家等活动,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细化“网小格”管理模式。持续开展平安“益”起来平安志愿服务活动。完善道德档案建立、管理、使用相关制度。推动村级事务大家提、大家议、大家定、大家守,完善“四位一体”议事协商机制运行,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增强群众当家做主的意识。顺应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推动“智慧乡村”建设,加快“平安乡村”建设。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各乡镇
19.发挥党建引领实效。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优化驻村帮扶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五个到户”,创新“党建+”工作模式,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力。持续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规范村级事务管理,持续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建好管好用好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优化“一门式”便民服务水平,推动各项公共事业就近办理或线上办理。以茶乡花海乡村振兴示范区为依托,整合统筹全县基层党建、红色文化、梅山文化、旅游及产业发展等各方资源,探索设立乡村振兴教育实践基地,打造党建引领新模式。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派驻村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各乡镇
20.筑牢清廉乡村防线。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强乡、村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作风问题整治。强化工程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三资”管理使用每季度定期公开,提高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强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领域重大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监督,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制定乡村振兴县乡村三级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责任,县直各行业单位推进乡村振兴责任,乡村两级实施乡村振兴责任。县党政主要领导当年对乡、村做到“两个走遍”(走访比率达到30%及以上),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做到包乡走村入户,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做到包村联户。坚持乡村振兴“一月一研究、一月一会商”,定期分析研判解决乡村振兴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九个专项工作小组要定期研究会商,制定工作细则、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工作责任。
(二)加大要素保障。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做到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2022年全县整合涉农资金4亿元以上。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设立乡村振兴发展基金,汇聚更多资源要素,推动一批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乡镇必须配备2名以上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村(社区)必须要配备乡村振兴专干,确保有办公场地、有专人、有制度、有方案。
(三)强化宣传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激发群众主体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开展“聚力乡村振兴·百名记者进百村”活动,认真挖掘、总结、提炼、宣传全县推进乡村振兴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乡村振兴。
(四)创新工作模式。加大与省委宣传部、省文资委等帮扶单位的沟通合作,争取更多项目、资源向我县集聚倾斜。对省直宣传文化系统联点帮扶项目实行“一月一调度、双月一简报”,序时跟进、压茬推动。试行“一季一点评、半年一述职”机制,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乡村振兴工作点评会议,每季度开展一次现场观摩、交流,通过“比、学、赶、超”,营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坚持县直相关行业单位和各乡镇每半年就乡村振兴工作向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进行书面述职,通过述职找差距、明目标、抓重点,推动形成党政齐抓、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大格局、大责任、大共识。
(五)严格督导考核。实行“一季一督导、一季一通报”机制,定期对乡村振兴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以督导通报促进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科学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开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总结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