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美丽屋场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全力推动我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争当标杆,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深入践行我县乡村振兴“4353”工作思路,以布局美、村庄美、环境美、生活美、风尚美为导向,以“一拆二改三清四化”为总抓手,以美丽屋场创建为载体,全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逐步实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二、基本原则
——县级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充分发挥县直各行业部门优势,从资源、政策、内容等方面指导支持美丽屋场创建;乡镇要严把审核关,确保创建一个、成功一个、带动一片;坚持村为主体,不搞大包大揽,充分发挥村级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自主性。
——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按照多规合一标准,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开展村庄设计,科学安排用地空间,实现布局合理、设施规范、风貌独特。遵照“乡选村、村选组”的要求,结合本村资源禀赋、基础条件,实事求是确定创建目标任务,打造“一村一特色”,避免千篇一律、千村一面。
——群众参与、乡贤助力、梯次推进。要动员群众、依靠群众、发动乡贤积极参与,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他们投工、投资、投料。从美丽屋场创建入手,按照以点带面、串点成线、连线成片的原则,逐步推动全域创建、全域提升。
三、创建内容(“五微五自一特”)
——突出“五微”创建内容。1.微景观。不搞大拆大建,可以利用现有资源,打造小微景观,如风雨廊桥、古建筑、乡村道路景观带,或小溪、塘坝,或花草苗木景观,或墙绘壁画等。2.微菜园。对美丽屋场创建范围内闲置地、自留地等零散地块进行整合规范,鼓励农户宜种则种,打造健康绿色的微菜园。3.微广场。创建范围内要有村民闲暇之余休闲的小场所,或小戏台、小健身场所,也可以是跳舞的小广场。4.微阵地。要利用现有资源,建好村民议事的微阵地,可以是议事亭、议事厅、议事室或议事廊。5.微故事。通过召开屋场会,讲好党员干部“五个到户”、乡风文明、“好媳妇”、身边好人好事等微故事,传播正能量,弘扬文明新风。
——建立“五自”创建模式。1.自主。村支“两委”有强烈的创建意愿,能积极倡导群众自强自立,不等不靠,自主发力。2.自议。美丽屋场怎么建,在建设的过程中要经常召开屋场会,多方征求群众意见,做到村里事、村民提、村民议。3.自筹。要坚决杜绝大包大揽,美丽屋场创建要鼓励群众投工、投劳、筹料,对群众义务投工投劳,或筹料(捐赠苗木、竹篱笆等)的情况要张榜公示,形成比、学、赶、超浓厚氛围。特别是要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村民筹资,乡贤捐资、合作社和企业赞助。4.自建。要坚持不对外发包,聘请本村村民施工,发动村民中的建筑施工能人投工出力,不断把村民热爱家乡、心系故土的热情转化为参与美丽屋场创建的强大动能。5.自管。在落实创建的同时,各村要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逐步实现由“以建为主”向“建管结合”转变,确保美丽屋场长期有人管,创建成果得到持续有效巩固。
——彰显“一特”村域亮点。美丽屋场创建要充分展现地方特点,可以是农耕文化、红色文化、田园风光、人文景观、现代文明等,也可以是特色种养产业、茶产业、乡村旅游等。
四、创建流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范围:创建活动在全县433个村(社区)中全面开展。
2.屋场规模要求:创建要有一定规模,美丽屋场要连片覆盖农户20至50户左右。
3.创建方案要求:要有创建方案、筹资筹劳筹料计划与项目实施计划,要明确投入来源、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4.基础条件要求:①申报所在村有主导产业,集体经济收入达标;②移风易俗等农村基层“五治”工作要有较好的基础条件;③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工作应走在全县前列;④创建要符合村庄规划;⑤所在村支“两委”班子团结,战斗力强,创建意愿强烈。
5.不得申报的五种情形:①创建范围内有非农化、非粮化的;②创建范围内有空心房且没有得到整治的;③创建范围内有抛荒撂荒的;④创建范围内没有开展全面改厕的;⑤创建范围内有黄赌毒违法违规行为,三年内发生过重特大刑事案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6.可优先申报的五种情形:①茶乡花海乡村振兴示范片范围内的;②已获省、市美丽乡村称号的;③茶旅产业发展前景好的;④高速互通相邻的,国、省交通干线沿线的;⑤获得县级以上文明村的。
(二)申报程序
1.村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屋场,以村(社区)为单位,向所在乡镇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2.乡镇审查。美丽屋场创建所在村(社区)将申报材料上报乡镇,乡镇对申报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创建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建设项目是否真实有效、申报材料是否规范完整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报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县级审定。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镇上报的项目逐个进行审核,对申报项目真实性以及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审定后再实施。
(三)创建考核
美丽屋场创建考评工作在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半年检查一次,年底考核验收,考评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后方可拨付奖补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县直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强化保障措施。从2023年开始,原则上A类乡镇每年可申报创建4个美丽屋场,B类乡镇每年可申报创建3个美丽屋场,全县每年创建100个左右。2022年申报的50个村美丽屋场可按照此方案开展创建。美丽屋场创建项目资金来源,要遵循群众筹资、乡贤或其他社会组织捐资、政府以奖代补“三个三分之一”原则。美丽屋场创建成功且通过验收的,按农户覆盖数量给予奖补,对覆盖农户达到20—30户的给予30万元奖补,30—50户的给予40万元奖补,50户以上的给予50万元奖补。
(三)强化协同推进。县直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职能,主动参与、主动服务、协同配合,积极指导乡镇、村(社区)开展示范创建。
(四)强化结果运用。美丽屋场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附件:1.美丽屋场创建单位分类
2.安化县 乡(镇)美丽屋场创建申报表
附件1
美丽屋场创建单位分类
一、A类单位(10个)
清塘铺镇、梅城镇、乐安镇、仙溪镇、长塘镇、大福镇、羊角塘镇、江南镇、东坪镇、马路镇
二、B类单位(17个)
高明乡、冷市镇、小淹镇、柘溪镇、奎溪镇、龙塘镇、滔溪镇、烟溪镇、渠江镇、古楼乡、南金乡、田庄乡、平口镇、县城南区、县经开区、柘溪林场、洞市林场
附件1
安化县 乡(镇)美丽屋场创建申报表
屋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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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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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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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场覆盖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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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数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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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投资(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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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筹资筹劳筹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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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社会组织
投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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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场建设牵头
组织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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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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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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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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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建
计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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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字左右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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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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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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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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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额度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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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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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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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推荐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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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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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屋场创建项目资金来源要遵循群众筹资、乡贤或其他社会组织捐资、政府以奖代补“三个三分之一”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