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DR-2020-00009
安化县人民政府
关于规范垂钓行为的通告
安政通〔2020〕7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管理秩序,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水域生态环境修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农长渔发〔2020〕1号)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发〔2020〕1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就规范全县相关水域垂钓行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钓区范围:柘溪电站大坝禁区、东坪电站大坝禁区、株溪口电站大坝禁区、九龙池风景区水域、六步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域、茶马古道风景区水域。
二、限钓区范围:除禁钓区域外的柘溪水库安化境内全域(包括所有库汊、库湾及支流)、柘溪电站大坝以下至敷溪(与桃江县交界处)主干流等水域。在限钓区域范围内垂钓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垂钓者应按“一人一杆、一线、一钩”的休闲垂钓方式进行垂钓,禁止采取一人多杆、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方式进行垂钓;
(二)禁止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进行垂钓;
(三)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
(四)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类诱食剂、鱼虾类活饵料进行垂钓;
(五)禁止任何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
(六)垂钓者应注意自身安全,服从、配合县直有关单位和垂钓水域所在乡镇的管理,及时收集处理垂钓废弃物,避免污染环境。
三、县直有关单位与各乡镇要认真履职,坚持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劝止、处理违法违规垂钓行为,共同规范垂钓行业。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从事垂钓行为的,由县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综合执法机构依法采取收缴渔具、鱼饵、渔获物等方式进行处理;买卖交易垂钓渔获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处理;在执法过程中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并欢迎举报违法违规垂钓行为,举报电话: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737-7223110
平口镇:0737-7522362 渠江镇:0737-7591018
烟溪镇:0737-7551001 古楼乡:15243795158
柘溪林场:18774425667 南金乡:18173793828
奎溪镇:13627372945 马路镇:0737-7772313
柘溪镇:13875306052 东坪镇:13807376895
县城南区:0737-7821588 县经开区:0737-7222385
江南镇:0737-7681002 小淹镇:0737-7621275
羊角塘镇:0737-7331106 冷市镇:0737-7321051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件:关于《安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垂钓行为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安化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