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当前,安化县县城南区安置房建设违法行为较多,安置户不顾公共安全,私自加高、加层及新建附属设施等违法建设行为,严重影响了县城形象,破坏了安置房建设秩序。为进一步提升县城品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规范县城南区安置房建设管理的通告》(安政通〔2020〕10号)。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三、主要内容
(一)执法对象。县城南区内未严格按照安化县自然资源局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新建的安置房及存在加高、加层、违规新建附属设施等情形的已竣工安置房。
(二)执法主体。安化县城管执法局。
(三)责任分工。安化县城南区管委会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违法行为的发现、报告、制止和牵头实施拆违工作;县“铁锤办”负责协调、调度、督查督办。
(四)纪律要求。对违法行为依法制裁,对执法者严格要求,依法办事。
相关文件:《关于规范县城南区安置房建设管理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