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柘溪水力发电厂近区居民生活用电实行“同网同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07 15:38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     浏览数:

AHDR-2021-01004

  

安政办发〔202121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柘溪水力发电厂近区居民生活用电实行“同网同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柘溪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局办、直属机构,有关垂直管理单位

柘溪水力发电厂近区居民生活用电实行“同网同价”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21


柘溪水力发电厂近区居民生活用电实行“同网同价”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柘溪水力发电厂近区居民生活用电秩序,疏导电价矛盾,提高人民群众用电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有关政策精神结合现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历史背景、尊重事实、尊重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原则,依法有序推进柘溪水力发电厂近区居民生活用电实现“同网同价”,按省发改委核定的全省统一目录电价和相关电价政策实施,规范生活用电行为提高生活用电质量。

    二、实施范围及实施对象

    实施范围为柘溪水力发电厂近区,包括柘溪镇大溶溪社区、柘杨社区、广益社区,实施对象为近区户籍内现有用电户。

    三、实施时间

    2021年8月1日零点起,正式实行“同网同价”8月1日零点前所产生的电费按原标准收取,零点后近区所有用电户所产生的电费按国家目录电价收取

四、奖补办法

鉴于柘溪水力发电厂近区用电已经形成的历史事实和现实情况,县人民政府对主动按要求更换智能电表、实行“同网同价”的用户予以奖补。

(一)用电补贴

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近区户籍内现有用电户按要求更换智能电表、实行“同网同价”用电的,从2021年8月起可享受政府用电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由县财政补贴用电量100度,以货币形式补贴,按上年度12月份基准电价计算。现阶段每人每月补贴58.8元。

    (二)电表安装奖励

2021年7月31日前主动配合电力部门完成智能表安装的用电户,每户奖励1000元作为预缴电费。未在上述时间内更换智能电表的用户不享受电表安装奖励。

五、电费收取与补贴方式

近区用电实行“同网同价”后,电费收取与补贴实行收补两条线,国网安化供电公司按国家目录电价和居民实际用电收取电费,县财政对近区居民在补贴标准内给予补贴

     六、其他事项

(一)奖补对象审核。每年1月31日前由所在社区对奖补对象进行初审报柘溪镇人民政府审核,在各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县科工局备案。 

(二)一户多表处理。原则上实行一户一表,目前一户已安装有多个电表且符合电力部门开户条件的,可免费进行更换。今后需要开户并安装电表的,由其本人向当地电力营业窗口申请,按正常程序办理。

七、奖补资金安排及发放

将柘溪水力发电厂近区居民生活用电实行“同网同价”专项补贴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由柘溪镇人民政府按核定人员、金额打卡发放至各补贴户。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柘溪水力发电厂近区居民生活用电实行“同网同价”工作行动指挥部,负责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指挥部下设乡镇工作、技术施工、现场维护、信访接待、法制宣传与舆情处置、后勤保障、行动监督7个工作组,负责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柘溪镇人民政府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按规定时限更换电表,并负责做好近区人员核定和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维护好近区“同网同价”用电秩序。国网安化供电公司要制定具体施工方案、用电合同,周密组织好施工,并积极主动上门为近区群众更换电表,保障近区群众用电需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在推进工作过程中要严明纪律,依法依规,文明执法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

九、本方案由县柘溪水力发电厂近区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近区用电优惠政策及电费收取政策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   

相关文件:《柘溪水力发电厂近区居民生活用电实行“同网同价”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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