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化县城中心城区部分道路采取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01 10:26 信息来源: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浏览数:
AHDR-2023-57003
关于对安化县城中心城区部分道路采取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的 通告 为维护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缓解交通拥堵,优化交通环境,减少因机动车拥堵造成的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县城中心城区部分道路采取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禁行范围 迎春路与G536城南线合围区域内禁止所有过境货车通行(低水坝与G536城南线,资江路、资江一桥与罗绕典路可通行) 二、限行要求 城区行驶的中大型货运车辆、渣土车、搅拌车等工程车辆实行高峰限时通行,禁行时间为:夏季6:00至8:00(冬季7:00至9:00),冬季16:00至18:00(夏季17:00至19:00)。 三、因市政建设、城市保洁、工程抢险、渣土运输及其他生产、生活等特殊事由确需在禁行时间、路段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办理通行手续。 四、对违反禁止和限制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3年3月1日0时起执行。 安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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