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化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29 10:52 信息来源: 安化县政府办 浏览数:
AHDR-2023-00005
安政发〔2023〕12号
安化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化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局办、直属机构,各垂直管理单位: 现将《安化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化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安化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认真扎实开展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各项工作,推进我县城镇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现阶段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实施城镇规划提标扩面。结合当前国土空间规划要求,认真梳理在规划管理中存在的漏洞、空白,逐步补齐短板弱项,为城镇建设、运营、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二)实施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重点聚焦交通道路、市政道路、老旧小区、市政设施等项目,开工建设一批、提质改善一批、布局谋划一批,促进城镇功能不断完善,城镇承载能力不断增强。 (三)实施城镇管理提质增效。对城镇运营、公共服务进行精细化管理,强力推进城镇创文巩卫活动和经营市场秩序整治,全面提升城镇形象。 二、重点任务 (一)规划编制与审批 1.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按照省、市要求依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2023年6月底前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审批、上报、备案。2023年12月底前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批、上报、备案。(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2.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2023年12月底前完成东坪镇、梅城镇、平口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并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审批、备案。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其他16个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备案。(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3.重点区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根据项目建设需求,有序启动城镇主干道、重要地段、关键节点及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居民集中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4.新建片区城市设计。东坪镇、梅城镇、平口镇实施新的片区开发,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同时,同步编制片区城市设计。其他建制镇可参照执行。(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二)基础设施建设 1.交通项目。加快东渠公路、梅山大道(东坪)建设,完成槎溪大桥、钟鼓山大道建设,启动西木大道和凤凰大道前期工作,实现县城与县域副中心(梅城镇、平口镇)1小时内通达,县城及主要乡镇半小时上高速的总体目标。(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安化经开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2.市政道路。着力畅通县城内部循环,新建四方路北区段,疏通资江大桥交通。拉通安宏路,实现柳溪大道与安化大桥直接对接。建设玉溪南路、玉溪北路、金沙路、玉溪大道、玉溪隧道、玉溪二号隧道、辰溪东路、罗绕典路。启动雪峰湖大道西、凤凰大道、梅山大道(梅城)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梅山城投公司,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3.停车设施和充电设施。推进智慧停车场和社会停车场建设,县城新建停车位1200个,改造地面停车位3500个(含道路停位1000个)。在城区主干道、商贸区开展停车智慧化平台建设试点。新建住宅小区专属停车位按100%配建比例预留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条件,新建大型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配建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各乡镇有序推进公共停车位和充电桩建设,2025年12月底前全县充电桩达到1400个。(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梅山城投公司,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4.生活垃圾填埋场。按照生态封场标准进行规范,2023年7月底前完成封场治理技术方案编制及专家评审,出台具体设计方案;11月底前完成垃圾堆整形,完成排气层、防渗层、排水层、绿化土层建设等工程;12月底前完成封场验收及销号。(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东坪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5.渣土消纳场。加快推进田庄乡茅园村和永平村、东坪镇伊溪村渣土消纳场项目建设,完善报建报批手续,确保2023年6月底前至少有一家渣土消纳场实现试运营。2025年12月底前,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至少有2家正规运营的渣土消纳场,解决县城规划区范围5-7年内所有土建项目产生渣土的消纳问题。加快推进田庄乡茶酉社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各乡镇根据需求有序推进渣土消纳场建设。(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6.生活污水设施。对年久失修、淤积漏损严重的污水管道实施维修改造,有计划地对老城区雨污合流管网进行改造,推进管网混错接改造,开展排水管渠的普查、清淤和修复工作。加快完成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正常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7.城乡供水一体化。完成东坪镇、梅城镇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解决其他规模水厂的整体新建、新增水源、厂区改造及管网改选与延伸问题。启动东坪镇、梅城镇、高明乡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建设,并纳入一体化万吨水厂。(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东坪镇、梅城镇及高明乡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三)公共服务供给设施建设 1.医疗教育设施。加快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及县人民医院公共救治中心续建,到2025年12月底前,新增床位1214张,县级医院医疗床位达到4430张。启动泥埠桥完小扩建、玉溪高中新建项目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梅山城投公司,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2.养老服务社会福利设施。新建县级老年人养护院1所,新建或提质改造乡镇敬老院23所,新增床位3000张以上。建立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完成县城殡仪馆整体搬迁和梅城水口山陵园建设,加快城乡公益性安放葬设施建设,实现县乡两级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3.公园广场建设。统筹利用县城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绿地等,因地制宜新建或改造“口袋公园”10处。启动萸江体育公园、吉祥山公园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东坪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四)城市更新与改造 1.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12月底前,有序推进东坪镇、梅城镇21个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建筑面积51.62万平方米,改造户数5484户;2024年12月底前,实施10个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改造户数6000户;2025年12月底前,实施12个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改造户数6700户。(牵头单位:县住保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2.棚户区改造。完成安宏路以西、毛家巷西北角片区的征拆工作,并启动毛家巷片区建设。完成柳江书院安置房建设,多渠道解决安置房源。对已完成征收的棚改项目要及时拆除平整,并公开出让,对暂未达出让条件的地块,改作社会临时停车场。对已实施房屋征收但暂时不能或不宜开发、且房屋结构安全的楼栋,适当进行修缮,并补充为公租房房源。(牵头单位:县住保中心,责任单位:东坪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3.保障性住房。对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对象实行应保尽保,减轻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对象的租房经济压力,切实提高住房困难对象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继续做好城镇“双困”家庭的租赁补贴发放工作,2023—2025年,分别计划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000户、1200户、1500户。完成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88套,重点考虑城镇困难群众多、人口流动大的乡镇,优先满足教卫系统和城镇新市民需求。将江南镇、长塘镇、高明乡、龙塘镇、小淹镇、冷市镇、奎溪镇等7个乡镇公房危房改造优先纳入建设项目。(牵头单位:县住保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五)城市运营与管理 1.市政设施。在县城区推广使用具备一定车行承载能力的路基材料,完成对步行街、迎宾路等10条道路道板砖、路牙石的改造,对雪峰湖大道、沿江路等部分路段非机动车道进行改造,对陶澍大道、国道536(城区段)部分路段人行道进行改造。加快对排水管网及窨井盖的整治改造,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对窨井盖的建档普查;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对废弃窨井填埋、破损沉降窨井盖维修和超设计使用年限窨井盖更新;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对事故风险检测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提升。加快推进市政桥梁、隧道安全隐患的排查及维修,并建立常态化检测维护机制。加大对市政设施施工不审批、施工不规范等问题的源头管控和执法查处力度。(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2.城市照明。完善城镇照明整体规划布局,彰显安化黑茶元素。对使用寿命到期的照明设施及时进行淘汰更新,完成对迎春东路部分路灯的维修和改造;完成对陶澍大道、沿江路部分路段的景观灯改造。进一步规范城镇照明管理,明确景观灯具体开关时间并形成制度。(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3.园林绿化。优化城镇绿化整体布局,严格落实城镇配套绿化的规划设计和修规审查,推进林荫道路、林荫广场、绿荫停车场的规划建设,提高城镇整体绿化覆盖率,着力构建“四季常青、多季有花”且契合我县县域特色的城镇景观。完善绿地养护分级分类标准,提高绿化日常管养水平,及时清除杂草、石块、残枝败叶等,确保纯净率、保洁率和完整率保持在95%以上。加强病虫害防治,及时补植补种死树、死草,确保成活率达到96%以上。严查擅自砍伐、迁移行道树和挖掘绿地等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4.环境秩序。重点加强农贸市场、综合批发市场、车辆维修及清洗市场的联勤共管,进一步解决市场外溢、环境脏乱、秩序混乱等问题,并合理设置便民疏导区、集中经营区。严查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以及桥梁、广场等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和作业、展示、堆放物品等违规行为。规范牵绳遛狗、燃放烟花爆竹、节假日促销等行为。加大对油烟污染、噪声扰民、渣土扬尘、乱扔垃圾、乱贴广告、违章停车的治理力度。积极推进“护苗行动”“打非治违”“人行道净化行动”及“碧水蓝天”保卫战等专项行动。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露天餐饮、烧烤摊点。维护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守护学生身心健康。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六个百分百”管理(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清洗,施工现场场地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强化降尘降噪措施。启用“牛皮癣”追呼系统,遏制“牛皮癣”反弹和回潮。合理设置公共停车位和人行道U型杆,缓解停车难问题。严查机动车违停和违规地桩、地锁,清除“拦路虎”,净化人行道。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撤桶并点”,逐步推进“定点定时”投放,并建立健全分类措施和正向激励机制,大幅提升市民知晓率和参与度。(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六)协同防控与综合治理 1.违法建设防控。全面推进“整治违法建设三年专项行动”,建立健全联防联管机制,严控新增违建。组建工作专班,摸清城镇规划区内存量违法违规建筑和历史存量小产权房底数,建立台账,制定年度化解计划,坚决拆除一批、整改一批、没收一批,实现违建“清零”。集中开展信访问题楼盘化解专项行动,对符合办证但信访问题突出的楼盘实现全部“清零”。(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2.住宅小区协同治理。全力推进物业管理公共事务电子投票系统试点工作,进一步增强小区议事的透明化、结果的公平性,提高公共管理水平。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试点小区3个;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试点小区5个;2025年12月底前对全县范围内物业小区全面推开。开展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星级评定工作,全面加强物业管理精细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物业企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城镇供水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建设,改造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进一步保障居民二次供水的水质安全。探索“居民小区老旧电梯安全共治”新机制,着力构建电梯安全共建共治格局。使居民居住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小区自治组织和自治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3.既有房屋安全管理。以房屋普查数据和自建房安全排查数据为基础,对照建设合法合规性、结构安全性、消防安全性、经营安全性,逐步建立房屋数字化档案,推动房屋安全管理“一栋一信息”。加强对居民自建房的安全管控,做好高层建筑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压实单位公房排查整治责任、明确整治任务,切实强化对危险房屋的闭环管理,按照“一栋一策”的原则,实施隐患整治逐栋挂牌销号。规范房屋安全鉴定市场秩序,建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采集、公布鉴定机构信用信息,并对其实施信用监管。加强城市居民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监管,确保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的房屋结构安全。(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开展城镇工作调研,召开全县城镇工作会议,出台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文件,建立工作机制,启动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各项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根据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部署,全面完成各项规划编制,全速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全力开展各类专项行动。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5年6月至2025年12月)。对重点项目、重要行动开展综合评价,对主要政策文件进行完善,全面总结行动成果,确保三年行动成果得到不断巩固、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三年行动由县城镇工作委员会统筹推进,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落实。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政令畅通、政策落地、任务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解决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中的堵点、痛点、难点和疑点问题。建立重点任务清单制度,每周向各成员单位下发工作任务清单,每月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牵头单位要牵好头、履好职、尽好责,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属地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三)强化考核评估。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全县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有其他突出事迹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敷衍塞责、出现重大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安化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三年行动重点建设项目汇总表 附件
安化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三年行动重点建设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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