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7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湘政办发〔2023〕31号),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及时调整完善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为落实国、省、市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要求,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历年简政放权等情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审改办)会同县直有关部门、乡镇在《安化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基础上,编制了《安化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
二、编制依据
《清单》主要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湘政务发〔2023〕31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益政办发〔2022〕18号)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三、编制过程
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启动布置阶段。4月,我局成立工作专班,及时向县直各有关单位和乡镇转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和实施规范填报等工作的通知》,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和实施规范填报等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
(二)编制起草阶段。5月—8月,我局与有关部门紧跟省、益阳市清单编制进程,及时对标更新我县行政许可事项,同时持续落实简政放权相关要求,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权限有效调整文件,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县级主管部门、实施机关等内容作出调整。在益阳市清单送益阳市人民政府审议的同期完成《清单》征求意见稿。
(三)意见征集阶段。8月14日,向县公安局等29家县直部门书面征求意见。截至目前,共收到29个单位反馈意见,经反复研究和沟通,修改《清单》形成送审稿。
(四)法制审核阶段。我局履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出具了书面审查意见。并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审查建议进行修改完善,最终《清单》确认安化县本轮按政策口径对标认领行政许可事项264项,《益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中的102项因属于省市级权限、自然禀赋等原因无需认领。
8月25日,清单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8月29日,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主要内容
本次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主要参照湖南省、益阳市清单格式进行编制,分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由湖南省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55项)》和《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9项)》。
安化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