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安化县现代服务业精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12 11:19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 浏览数:
AHDR-2024-01006
安政办发〔2024〕11号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安化县现代服务业精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相关部门: 《2024年安化县现代服务业精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安化县现代服务业精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根据《益阳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益阳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任务清单的通知》(益服联席办〔2024〕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我县产业优势,坚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培育新兴服务业、全面提升传统服务业,加快形成以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化产业体系。2024年,力争全县服务业增加值增长7%以上,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达35%以上;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7家,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实现新突破。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刺激消费提升行动。聚焦恢复和扩大消费,实现我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5%以上。组织全县茶产业、中药材产业、摩托车行业、建材行业、餐饮行业和商场等商贸企业开展促消费系列活动,以茶旅文体康融合发展带动流量、促进消费。加快推进二手车市场发展,不断扩大新能源汽车和二手车消费。探索城市更新等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和家庭装修消费,推动数字家庭发展。(责任单位:县商务局牵头,县住建局配合) (二)实施现代物流提升行动。努力构建“通道+枢纽+网络+平台”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实施物流发展“强基补链”工程,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专业化物流和网络货运平台。积极探索“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新模式,争创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试点。加快建设以数字化为载体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打造农村物流体系升级版。持续开展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创建工作。加快发展跨境电商等创新业态,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跨境电商。(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联社配合) (三)实施现代金融提升行动。围绕科技金融、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农村金融和绿色金融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创新能力,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力争普惠小微贷款、绿色贷款和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持续开展“湘信贷”融资惠企,实现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授信额度逐年增长。支持各保险公司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稳步提升保费收入规模。大力实施企业“金芙蓉”跃升行动,力争上市及过会企业1家以上,并重点培育一批拟上市后备企业。加强地方金融组织建设,鼓励优质企业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支持地方类金融组织在我县设立分公司或营业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县科工局配合) (四)实施文化旅游提升行动。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支持百花寨景区申报国家4A级旅游景区,探索组建安化旅游发展集团,并结合旅游头部运营企业,整合全县旅游资源,不断完善“游购娱、吃住行”等全产业链配套设施,打造旅游精品线路,力争形成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大力发展节日和夜间赛事经济,激发体育市场活力和消费热情。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业,高质量发展职业教育,加快推进老年教育,有序开展教育服务外包和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不断扩大优质资源供给。加快图书馆、文化馆数字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乐享消费 惠购三湘”“家居焕新季”“味道湖南”“锦绣潇湘任你游”“惠购湘车”“湖湘有礼”等主题活动,组织办好第六届湖南·(益阳)安化黑茶文化节、第二届“源头好物 云购安化”直播月等活动。推进“夜市经济”发展,积极打造省级夜间消费集聚示范区。(责任单位:县文旅广体局牵头,县茶旅中心、县商务局、县教育局、县城管执法局配合) (五)实施信息服务提升行动。积极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新建5G基站220个以上,大力扶植企业5G典型应用场景创建。着力推动新型数字化基础建设,提高企业上云上平台普及率,打造智能车间、智能工位,赋能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持续推动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支持制造业服务化转型,推动信息服务、生产性支持服务、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转变和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大力发展体验式、参与式、沉浸式等消费新模式,推动“无人产业”发展,探索发展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等“新零售”,支持预制菜、生鲜、医药品及其他零售品融合电商发展。发挥抖音直播基地平台作用,加强直播电商人才培训,持续打造直播大县。(责任单位:县科工局牵头,县商务局配合) (六)实施科技服务提升行动。积极落实企业研发分类奖补政策和国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首轮次、首套件”产品奖励政策。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建设布局,提升以科技为支撑的创业载体专业化能力,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培育壮大科技服务型企业,高水平建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以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2家以上。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支撑体系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建设。(责任单位:县科工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市监局配合) (七)实施医疗健康提升行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管理水平,规范乡村医生管理。健全分级诊疗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实施“中医药强县”战略,加快推进安化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发展。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造和增设老年食堂等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老年助餐服务点6个,并按照“一户一策”原则和3000元/户的改造标准,对579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县卫健局牵头,县民政局、县中医药健康产业中心配合) (八)实施主体培育提升行动。围绕服务业重点领域,筛选一批营业收入高、税收贡献大、就业人数多的服务业企业,并在资金安排、金融信贷、技术创新等方面给予更多政策支持。力争培育一批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高的单项冠军企业。结合湘商回归和招商引资竞赛,持续加大服务业招商力度,加快完善县域现代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科工局牵头,县商务局配合) (九)实施项目建设提升行动。按照“谋划一批、开工一批、实施一批、竣工一批”原则,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每年筛选10个左右示范效应突出的服务业重大项目,并将其纳入县“十大产业项目”予以重点推进。优先推荐服务业重大项目申报国家项目、安排省服务业相关专项资金。建立服务业重大项目绿色通道,优化项目用地、规划、环评等审批手续。建立健全帮办代办制度,对服务业重大项目实行全程帮办、代办,协助企业办理项目建设手续。申请现代服务业项目和资金支持的企业,原则上必须为“四上”企业或确保享受政策扶持后2年内入规,否则不得再申请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配合) (十)实施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服务业质量、标准、品牌建设行动。强化品牌建设,实施安化品牌建设工程,持续培育“安”字号品牌和“两品一标”产品,推动“安化产品”向“安化品牌”转变、“质量强县”向“品牌强县”跃升。加大品牌保护力度,依法打击品牌侵权行为。推动服务行业标准体系建设,针对健康养老、中医诊疗、现代物流等服务领域,鼓励企业自主制定和实施企业标准,切实提高服务领域标准化水平。聚焦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会计事务所等商务服务领域,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质量质效。在服务业质量提升中取得明显成效的企业,由县财政统筹省市专项资金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县市监局牵头,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配合)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4年1月2日至6月30日) 制定《2024年安化县现代服务业精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举措、压实责任,全面启动各项工作任务。 (二)实施阶段(2024年7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围绕工作目标、重点内容和措施,对全县服务业企业进行摸底,并指导符合规上服务业申报条件的企业准备入规申报材料。 (三)申报阶段(202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分别在11月5日和12月27日前组织开展年度入规申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化县现代服务业精准提升行动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办联系发改工作的副主任任组长,县发改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司法局、县科工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市监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县供销联社。专班办公室设县发改局,由县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 (二)强化政策扶持。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服务业重大项目、领军企业和集聚区,在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等方面予以倾斜。 (三)完善统计监测。全面整合服务业统计资源,探索建立服务业监测统计报表制度,推进服务业全行业统计,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加强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定期发布相关统计信息和监测分析报告。
附件:1.截至2024年3月在库规上服务业企业统计表 2.2024年服务业企业入规任务清单 3.服务业企业入库操作指南
附件1
截至2024年3月在库规上服务业企业统计表
附件2 2024年服务业企业入规任务清单
附件3 服务业企业入库操作指南
一、规模以上服务业入库标准 1.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三个门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和卫生行业大类。 2.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三个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业)和四个行业小类(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3.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两个门类(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和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二、规模以上服务业入规申报时间 共两种类型,分别为月度、年度入库申报。其中,月度入库申报仅限于新开业或新投产并达标的企业(单位);年度入库申报第一批次一般在11月5日前,第二批次一般在12月27日前。 三、服务业入规申报材料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MLK101-1表),并加盖本企业(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扫描件(需jpg格式); 3.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并加盖本企业(单位)公章且在空白处签字;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加盖税务部门和本企业(单位)公章且在空白处签字;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本企业(单位)公章;(小规模纳税人无需提供) 6.主要业务活动说明,并加盖本企业(单位)公章且在空白处签字; 7.现场照片8张(公司招牌、营业场所、办公场所及设备等),其中公司招牌照片需与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一致。 注:利润表上的营业收入数据需与税表上的数据相匹配,且达到标准才能申报入库。 四、重点关注行业 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重点关注物流公司、货运站;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关注有线电视传输服务、互联网服务、传媒服务、软件服务(用友、金蝶)、大数据、云计算; 3.房地产业。重点关注自有住房公司出租及大型物业管理公司; 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重点关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仲裁委、会计师事务所、广告公司、劳务代理公司(中心)、保安服务公司、旅行社、中介公司; 5.科研和技术服务:重点关注工程监理公司、招标代理公司、建筑设计、规划设计等公司; 6.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业:重点关注市政管理、环卫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公司; 7.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重点关注殡葬服务、洗浴中心、保健中心、摄影中心、汽车修理; 8.教育:重点关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且规模较大的民办学校; 9.卫生:重点关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科医院; 10.社会工作:重点关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养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敬老院、光荣院。 11.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重点关注文化传媒公司、艺术表演、大型夜总会、歌舞厅。
责任编辑:政务公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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