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化县农村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作者:安化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6-27 11:21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浏览数:
一、政策出台背景与目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益阳市委市政府以及安化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安化县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等22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8号)文件精神,结合安化县实际,我县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化县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的出台旨在积极探索农村养老服务新模式,聚焦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重点发展面向贫困、失能失智、残疾、留守、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高龄等老年群体的基本养老服务,妥善解决老年人及其家庭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安化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 2025 年,安化县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将进一步健全。建立以失能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不低于 60%。推进互助养老,满足失能照护等突出服务需求。完成 11 家敬老院消防提质改造,实现县域统管并推动转型发展。增加村级养老服务点,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养老服务水平,鼓励老年协会参与。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提高入住率和床位使用率。完善县域统筹、城乡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设施效能,实现服务全覆盖,发挥社会力量作用,达成 “生活有照料、生病有看护、纠纷有调解、精神有慰藉” 目标,提升农村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打造位居全市乃至全省前列的养老服务样板。 三、主要内容 (一)主要任务 1.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助推公办养老机构转型升级。由“乡建乡管”向“县建县管”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公办养老机构的“五统一”。 2.建立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力争“县乡村组”全覆盖。 3.大力拓展服务功能,促进养老资源高效利用。开展社会化运营、延伸服务体系、加大供给力度。 4.深化人才培养,打造专业人才队伍。培育专业护理队伍、培育医疗服务队伍、培育社会力量队伍。 5.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强化农村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建筑、消防、医疗卫生、食品、服务等安全底线要求,加强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建设。 6.推进养老机构医养康养相结合。建立“1+1+1+1”医疗救治对口帮扶关系,确保老年人的身体健康。 7.打造“智慧养老”体系,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拟筹资550万元,打造“智慧养老”体系,建立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升级养老服务信息中心。 (二)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与部门和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形成多元参与、相互协作、合力推动的良好局面。 2.强化经费保障。建立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3.强化监督指导。民政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4.营造良好氛围。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公众宣传载体,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宣传力度。
责任编辑:县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