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租房分配方案 (梅城农机厂项目)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26 15:22 信息来源: 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浏览数:
梅城农机厂公租房项目经过正式的入住验收,符合交付使用条件,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现将具体分配工作明确如下: 一、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1.组 长:莫志祥 2.副组长:俞远庆、吉亦军、刘昊青、谌君星、李志坚、陶辉波。 3.工作人员:梅城派出所4人,梅城司法所2人(公证员),梅城镇综合执法大队6人,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规建股2人、登记分配股2人、纪检监察室2人、创建办维稳专干2人,公房股2人,梅城分中心6人。 工作组的职责主要是研究、审核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具体组织分配工作,确保分配程序的阳光透明,分配结果的公平公正。 二、分配政策及保障对象 保障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 本镇公租房根据实际情况: 1.优先保障梅城镇低保、残疾家庭及政府供养的散户家庭。 2.优先保障直管公房04.35.36.37.40栋拆迁户。 保障对象入住公租房后不得转借、转租、转卖、擅自装修所承租的公租房或改变其用途。保障对象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住房,收入、财产状况等发生变化,或者违规使用公租房,取消其保障资格,同时纳入住房保障信息系统黑名单。 三、分配原则 1.坚持全面审查,严格把关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本次公租房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2.充分照顾残疾人、老年人、重大疾病患者等特殊对象的原则,将对象安排在低层次。 3.按照报名审核家庭人数,确定户型。 四、分配房源 纳入此次分配的房源共3栋137套,其中二室一厅105套,一室一厅32套,具体房源见(附表1)。 五、严格对象的准入 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公租房的,不予受理。审核部门应严格资料的审核,资料不全或无资料的对象不能参加抽签。此批入围的分配对象经分中心调查核实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状况等有关材料并初审通过,县住保中心登记分配股复审,最终确定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对象。 六、配租抽签办法 1.公租房分配时间:另行通知。配租资格证的领取:公租房分配前一天。各参与分配的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到梅城分中心领取公租房配租资格证。 2.公租房顺序号的抽取:参与分配的对象凭公租房配租资格证和本人身份证抽取顺序号,按顺序号对号入座。 3.根据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家庭的数量和类型,对本次配租的房源进行公开抽签分配,由梅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分配对象进行分组抽签分配(分组名单安排见附表3)。抽取房号后,抽签对象必须进行现场登记,凭有效抽中的房号到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梅城分中心办理公租房入住手续。 七、分配现场:梅城镇政府四楼会议室。 附表:附1 2021年梅城镇农机厂公租房分配具体房源表.xls 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安化县梅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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