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淹滨东路公租房分配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31 08:43 信息来源: 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浏览数:
小淹滨东路公租房项目经过正式的入住验收,符合交付使用条件,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结合小淹镇实际情况,现将具体分配工作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增进民生福祉目标,促进解决部分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轮候对象的基本居住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本次公租房分配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结合小淹镇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孤老病残人员、烈士家属、失独家庭、伤残病退军人、劳动模范、见义勇为人员等原则。 (二)充分照顾有残疾人、老年人、重大疾病患者等特殊对象的原则,特殊对象在层次上进行照顾。 三、配租房源 纳入此次分配的房源共2栋(安小房D011栋,D012栋)共40套 ,二室一厅23套,一室一厅17套。其中安小房D011栋19套为预分配房源,施工单位正式交付房源后,由小淹分中心另行通知安排入住。 本次分配分四批进行抽签。特殊对象安排在第11栋的2-4楼。普通对象安排在11栋的4-6楼,第12栋3-6楼。 四、分配对象 此批入围的分配对象经所在社区或单位进行初审、公示,小淹分中心对初审对象家庭进行再核查,确保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状况等有关材料齐全并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经县住保中心登记分配股复审,最终确定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资格条件的轮候对象40户。 五、组织领导 为保障本次分配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分配工作小组,由当地乡镇镇长或分管镇长担任组长,县住房保障中心分管副主任、县住房保障中心登记分配股股长、小淹分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工作组成员:小淹镇派出所所长,小淹镇司法所所长、公证员,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房管理股股长、规建股股长、纪检监察员、创建办维稳专干,县党代表,小淹镇区域内部分县政协委员,镇人大代表,镇纪检监察员等。 工作组的职责主要是研究、审核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具体组织分配工作,确保分配程序的阳光透明,分配结果的公平公正。 六、配租抽签 根据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家庭的数量和类型,对上述房源进行公开分配,由小淹镇人民政府组织分配对象进行分组抽签(分组名单见附表3)。抽取房号后,抽签对象必须进行现场登记,凭有效抽中的房号在规定时间内到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小淹分中心办理公租房入住手续。 七、分配时间: 2022年1月18日,上午10:18。 八、分配现场:小淹镇政府会议室。 九、其他要求: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公租房的,不予受理。审核部门应严格资料的审核,资料不全或无资料的对象不能参加抽签。 预分配对象在施工单位未正式交付房源前,不得擅自进入施工场地看房,因看房造成相关的责任由预分配对象本人承担,同时取消其入住资格,按自愿放弃入住处理,所抽中的房源安排其他轮候对象。 保障对象入住公租房后不得转借、转租、转卖、擅自装修所承租的公租房或改变其用途。保障对象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住房,收入、财产状况等发生变化,或者违规使用公租房,取消其保障资格,同时纳入住房保障信息系统黑名单。 本镇公租房根据实际情况,当公租房对象达不到预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滞租的,滞租房源可自由调剂给其他有需求的社会对象,按当地市场价格收取租金。在向社会出租期间,房屋承租对象不受公租房准入条件限制。 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安化县小淹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