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2年二季度“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金的通知
安民发〔2022〕31号
作者:安化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5-31 16:10 信息来源: 安化县民政局 浏览数: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19]9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发放2022年二季度“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金9.5万元,共38人(发放汇总表附后)。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范围为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不含困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且已经录入孤儿信息系统的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发放标准 为符合条件的在校孤儿按照每人每学期0.5万元的标准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助学金(按季度发放)。 三、工作要求 一是各乡镇要切实做好“助学工程”申报和退出的摸底调查工作,准确掌握孤儿的就读和就业情况,及时将符合“助学工程”的孤儿资料上报县民政局,县局严格审批孤儿助学的认定程序,将审批合格的孤儿纳入救助范畴,孤儿因毕业、退学等原因不再就读的,应当退出“助学工程”。二是要完善档案资料,应做到一人一档。“助学工程”档案由县民政局管理。 附件:2022年二季度“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发放表 安化县民政局 2022年5月17日
责任编辑: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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