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财政局 安化县民政局 关于拨付2024年11月份城乡特困人员 集中供养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安财社〔2024〕119 号
作者:安化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2-04 14:07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浏览数:
各乡镇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公室(或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根据《安化县民政局 安化县财政局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安民发〔2024〕14号)精神,拨付2024年11月份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救助补助资金共计16.9906万元,其中基本生活费10.8355万元(城市特困0.364万元、农村特困10.4715万元),照料护理费6.1551万元(全自理0.6975万元、半护理1.6835万元、全护理3.7741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一是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91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585元。二是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全自理每人每月155元,半护理每人每月259元,全护理每人每月517元。 二、发放方式。救助补助资金由县民政局统一拨付到供养机构(其中东坪镇的救助补助资金,根据《安化县东坪镇中心敬老院委托运营合同书》协议,直接拨付至湖南亲善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安化县分公司)。 三、工作要求。建立备案制度,完善“一户一档”资料。加强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及时清退核减,做到应救尽救,应退尽退。
附件:1.2024年11月份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费发放统计表 2.2024年11月份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照料护理费发放统计表
安化县财政局 安化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 日
责任编辑: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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