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财政局 安化县民政局 关于拨付2021年二季度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经费的通知
安财社〔2021〕26号
作者:安化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4-27 13:35 信息来源: 安化县民政局 浏览数:
各乡镇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公室(或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根据益民发〔2021〕3号文件精神,2021年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616元。经研究下拨2021年二季度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经费1167.5625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下拨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经费通过乡财信息“一卡通”网络发放,各乡镇在收到文件后要及时通知对象持存折到信用社领取。 2、要加强特困供养政策宣传,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和死亡人员及时核减,要按照“互联网+监督”要求予以公示。 3、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经费是国家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特困供养经费。 安化县财政局 安化县民政局 2021年4月20日 安化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印发
附件: 2021年二季度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发放表
责任编辑: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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