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到户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01 11:17 信息来源: 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数:
根据《安化县关于做好2022-2025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方案》(安委乡振组发〔2022〕6号)要求,目前已完成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补助资金分配到户村级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信息比对与部门联合审查等相关程序。现将我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到户情况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内容 安化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到户县级公示名单(共290户377万元);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1日--11月7日,公示期限为7天。 三、对于公示名单不符合危房改造对象或属于不予纳入补助情形的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1.符合下列两种情形的可列为当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①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户、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经重新鉴定或评定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给予政策支持:②已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上述重点对象,如果其住房因自然灾害变成危房的,可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乡镇人民政府应提供灾损情况证明),经重新鉴定或评定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给予政策支持。属于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已脱贫户、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农村低收入群体的; 2.不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几种情形: ①在乡镇有安全住房或在乡镇、县城或县城以外城市、城镇购买了商品房的; ②家庭成员有财政供养人员的; ③已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渔民上岸、地灾避险搬迁、特困移民避险、公租房、廉租房等住房保障政策的; ④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其他情形(如农户为非农户口、严重超面积、占田、占河道建房等)。 举报电话:0737-7222001(县住建局) 0737-2563226(县住建局信访办)
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日
责任编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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