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老区发展方向)补助资金的通知
安民发〔2024〕46号
作者:安化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0-29 14:46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浏览数:
仙溪镇、江南镇、烟溪镇、马路镇、渠江镇、清塘铺镇、小淹镇、南区事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4〕205号)文件,现共下达安化县仙溪镇等8个乡镇的老区发展补助资金75万元,专项用于老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请各有关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将资金落实到每个项目上,加强对资金监管,不能擅自变更项目,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套取资金,并及时拨付。 附件: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老区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表。
安化县民政局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老区发展方向)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表
单位:万元
责任编辑:县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