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第十六批)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04 08:38     信息来源: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浏览数:

  202463日,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南省移交的第十六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33件(其中益阳市10件,含重点件1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进行了调查处理,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六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
(第十六批  2024年5月25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HN202405240065 官新高速十、十一标段去年在安化县古楼乡赤水新村向家组旁施工,租用了村民的土地堆放渣土,去年工期已经结束,租期也到期了,但是渣土一直堆在田里,没有给村民恢复土地。诉求:恢复土地,村民需要种田。 益阳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根据安化县自然资源局套合地类数据库,信访人指出渣土堆放地块均为林地,非水田;安化县林业局对信访人现场所指认的涉林地点再次进行核实,所有涉林地点均在安化县林业局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文号分别为:安林地许(临)准[2021]019号、安林地许(临)准[2021]020号、安林地许(临)准[2022]012号。堆放的的渣土主要用于对施工便道进行复垦复绿。
部分属实 临时用地完成复垦和植被恢复。 处理情况:
1、信访对象租用给官新高速第十标段、第十一标段的临时用地租金,施工单位已结算完毕。
2、虽林业部门批复的临时用地尚未到期,且另有一年复绿期,但鉴于工程实体已完工,要求古楼乡人民政府和县林业局指导并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尽快对官新高速十、十一标段的临时用地在复垦期内完成复垦和植被恢复。
整改情况:
1、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规范、安全、文明开展施工作业,防范化解各类环境安全隐患。
2、古楼乡人民政府和县林业局指导并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尽快对官新高速十、十一标段的临时用地完成复垦和植被恢复。交通运输、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指导帮扶,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与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和谐发展。
3、对周边群众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与宣传,用整改成效获得群众理解与支持。
已办结
2 D3HN202405240050 上尹家村村民组东方新博石料有限公司(十天前为躲避检查已停工)非法采石,导致水土流失,经济林枯死,泥石流频发,水塘和水源都被泥石流填埋,现已无法种稻,仅可种菜。采石扬尘大,爆破使房屋沉降开裂。 益阳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上尹家村村民组东方新博石料有限公司(十天前为躲避检查已停工)非法采石不属实。经调查,益阳东方新博石料有限公司(原东方红石料厂)万功塘石灰岩矿南侧区域,采矿许可证到期后至今处于停产状态。
2、导致水土流失,经济林枯死,泥石流频发,水塘和水源都被泥石流填埋,现已无法种稻,仅可种菜属实。
3、采石扬尘大,爆破使房屋沉降开裂属实。
部分属实 确保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做好后续的信访化解工作。 处理情况:
1、经调查,益阳东方新博石料有限公司(原东方红石料厂)采矿许可证到期后,矿山停止开采,弃土场停止堆放。原堆放的弃土受降雨影响,存在堆场表土流失、水塘和水源都被泥石流填埋等现象。该企业会同桃江县灰山港镇司马冲村村委与上、下尹两个小组村民协商达成协议,对下游的水塘、稻田等签订了《补偿协议书》,与当地村民签订了定期清理水塘、生活用水以及养鱼收益等补偿条款,采取土地平整、设置挡土墙、植被复绿等措施对弃土场进行了整治。
2、该企业在开采期间,因爆破、道路运输等造成部分扬尘、震动影响个别房屋的现象,但从2018年开始,已停止开采。矿山开采期间,因爆破影响个别房屋出现开裂、沉降及飞石砸坏屋面的情况(刘某某等户),已对部分损坏情况作出维修补偿,对房屋开裂的住户已作出搬迁避险安排,并就后续处理与住户基本达成一致意见。
整改情况:
1、经现场核查,目前周边农田种植玉米等农作物长势良好,周边树木植被茂盛,且未发现明显泥石流现象。水塘和水源都被泥石流填埋情况轻微,池塘蓄水正常,基本满足下游生产灌溉需求。
2、桃江县灰山港镇人民政府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协议,迅速组织对水塘、水渠、耕地的淤积泥沙进行清理,对受损房屋的处理问题尽快达成协议,及时处置到位。                   
未办结
3 D3HN202405240020 黄家湖出口流向资江河位置(七鸭子村旁)的河道有人私自挖了几个鱼塘,污染水源并有安全隐患。 益阳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七鸭子村当地村民在黄家湖尾端出口流向甘溪港河河道旁,用堆土填高成塘埂并加固的方式围成了三处池塘,村民所围三处池塘均为原甩亩位置。为确保不受淹,将塘埂进行了加高加固,池塘与河道之间不联通,无水体交换,不存在污染水源和安全隐患。
部分属实 长春镇人民政府对唐长庚、杨旦初、曹乐林所挖的三口池塘予以拆除。 处理情况:
1、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决定对所围的三处池塘的塘埂进行推平,恢复甩亩原状。
整改情况:
1、目前,三处池塘的塘埂均已推平,已恢复甩亩原状。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周边村形成人人参与黄家湖环境治理,相互监督、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不断完善长效管护机制。
已办结
4 X3HN202405240030 游某和百岁竹科技有限公司非法改变耕地性质和用途,长期违法占地,将1200平方米的耕地硬化,破坏土地层私自搭建钢架大棚及建设房屋,严重影响周围生态环境。 益阳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5月25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赫山区自然资源局、泥江口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2023年4月,泥江口镇在设施农用地用途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公司擅自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和性质,利用取得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的地块用于建设竹木制品和竹筷加工生产项目。泥江口镇当即责令其停工整改,恢复设施农用地用途。2023年5月,该公司开始对生产线和机械设备进行拆除,10月拆除到位,并全面停止竹木制品和竹筷加工生产。目前仅用于储存仓库,符合设施农用地标准。
部分属实 按要求完善设施农用地备案登记,加强设施农用地用途的日常监管,妥善做好后续的信访化解工作。 处理情况:
1、要求该公司立即对未按要求完善用地手续的地块进行备案登记。
2、泥江口镇人民政府加强监管,防止擅自对已备案登记的设施农用地改变用地属性进行非农加工生产。
整改情况:
1、督促该公司完善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和设施农用地系统上图入库程序,规范使用备案用地用途。
2、当地政府加强对设施农用地的审批和备案用地用途的日常巡查,严防恶意套用设施农用地进行其他生产活动的情况。
3、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加强与投诉举报群众的沟通,及时反馈整改处置成效。
未办结
5 X3HN202405240050 湖南省沅江市南咀镇沅南路6号湖南沅江赤蜂农化有限公司是一个老农药厂,主要经营制造本企业自产的二氯吡啶酸、乙酰甲胺磷、可溶粉剂、乳油等。该企业离村集镇很近,集镇的居民长期忍受飘过来的农药臭味毒气,该厂经常夜间生产违禁产品,且经常性夜间排污。该企业每次遇检查则提前停产。 益阳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应问题部分属实。                                
1、该企业离村集镇很近,集镇的居民长期忍受飘过来的农药臭味毒气部分属实。该企业属化工行业,因生产工艺和产品的特殊性,在废水、废气收集处理以及原料和产品在转运过程中,确实散发一定气味。在特定风向、气压等气象条件不利的情况下,居住在集镇附近的居民偶尔能闻到气味。
2、该厂经常夜间生产违禁产品不属实。赤蜂农化公司持有湖南省农业农村厅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证》(编号:农药生许(湘)0020,有效期至2028年10月14日),生产范围:二氧吡啶酸、乙酰甲胺磷;可溶粉剂、乳油。但是目前仅有乙酰甲胺磷及其中间体精胺等产品的生产线投入使用,无其他产品的生产线,不存在生产违禁产品的情况。
3、经常性夜间排污属实。
4、每次遇检查则提前停产不属实。据企业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因市场需求减少,国内同质竞争激烈等因素,导致产品滞销,库存积压太多,同时兼顾设备检修,所以停产,并非为逃避检查而故意停产。2024年5月27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确有工人在进行设备检修维护。经查看产品仓库,两个大型仓库内已堆满产品,确实存在库存积压多的情况。
部分属实 加强企业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达标排放,妥善做好信访问题化解工作。 处理情况:
1、该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开展了自行监测,根据检测报告,企业无组织废气(厂界上下风向)中的氨(氨气)、挥发性有机物、臭气、硫化氢等指标,以及有组织废气(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中的硫酸雾、氨、氯气、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等指标均达标排放。
2、该公司正常生产时实行三班倒工作制,24小时连续生产不间断,其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也连续运行,因此,白天和夜晚均有排污。该企业已配套建设较为完善的废水和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自行监测、在线监控数据表明该企业废水和废气均经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3、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在停产检修期间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在恢复生产前,必须提前向生态环境部门履行报备手续。复产后,严格落实环评和排污许可要求,定期进行自行监测,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        
整改情况:
1、当地政府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管理,专人负责环保管理,落实好环评和排污许可要求,确定污染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加强企业的环境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已办结
6 D3HN202405240054 鸬鹚渡镇天工坝村刘港村组竹制品粗加工厂占用农田,噪声和扬尘很大,加工时熏二氧化硫,对环境污染造成很大的影响。 益阳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确保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做好后续的信访问题化解工作。
处理情况:
1、经调查,该竹制品厂占用一般耕地1851.92平方米,主要从事竹制品加工,主要污染物为生产过程中设备产生的噪音、粉尘和硫磺熏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虽然生产区域用水泥砖砌墙进行封闭生产,并安装了部分隔音棉,但处理效率低,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2、桃江县鸬鹚渡镇政府已责令该厂停产整改。                       
整改情况:
1、督促企业按照鸬鹚渡镇政府制定的《竹制品加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整治工作方案》,针对存在的环保问题进行整改,完成整改通过验收后方可复工复产。
2、针对占用耕地问题,要求完善用地手续,办理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手续。
3、桃江县鸬鹚渡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竹制品加工厂的监管,完善手续,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整治不到位的严格执法,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未办结
7 X3HN202405240004 1.安化县城低水坝电站上游250米处(城西社区)周围居民的生活污水与工厂污水每日约有20吨直排入资江,导致资江水源被严重污染。
2.安化县城低水坝电站上游1000米处(城西社区)的沿江风光带处有一个养鸡棚,养殖粪污及废水渗入资江,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益阳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查清电站上游排口污染源,做好污水收集纳管。
处理情况:
1、当地政府进一步对电站上游的排口排查溯源,尽快查清污染源,及时做好污水收集纳管,做到应纳尽纳。
2、与养鸡棚业主张某某进行了沟通交流,宣传相关政策。目前,该鸡棚已经全部拆除,当事人表示不会在此处继续进行养殖。
整改情况:
1、督促生态环境、畜牧水产、农业农村等部门持续加大该地区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2、督促住建部门加快“一口一策”排查及整改工作,实现生活废水应纳尽纳。
3、属地乡镇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切实保障周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环境。
未办结
8 D3HN202405240002 湖南中科宇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只有一个征地批文,共349亩,但实际两家公司占地面积多了291亩,涉嫌非法用地。 益阳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
此次信访中提及的地块位于银城大道东侧、鱼形山路北侧、如舟路西侧、陆家坡路南侧,在此范围内共计约668亩国有建设用地。其中供应给湖南鑫兴嘉德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中科宇能有限公司租用其厂房)约445.6亩,涉及(2017)政国土字第1282号、(2010)政国土字第1184号、(2017)政国土字第385号三个批单;供应给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约199.81亩,涉及(2017)政国土字第1282号、(2010)政国土字第1184号两个批单,并非信访问题中提及的只有一个批单349亩。经核实,以上三家公司在益阳高新区范围内不存在多占291亩非法用地的情况。
不属实 处理情况:
整改情况:
已办结
9 D3HN202405240047 益阳市高新区鱼形山街道宝林冲社区有将近两三百亩的耕地堆积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废土,且在耕地上建了驾校和牧场。 益阳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益阳市高新区鱼形山街道宝林冲社区有将近两三百亩耕地被占用不属实。为促进区域开发,原益阳东部新区管委会拟开发银发产业园项目,项目地块总面积488亩,该地块于2013年-2014年分两批次(2013政国土字第2720号、2014政国土字第400号)完成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用地性质由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变为国有建设用地。2021年5月公开挂牌出让,由益阳市两型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益阳市鱼形湖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竞得,同年完成不动产权证办理(湘2021益阳市不动产权第0018564号、0015609号、0018567号)。目前,该地块217.6亩已由天意木国一期开发,85亩租赁给湖南益阳明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使用,剩余185.4亩拟用于天意木国二期开发,因受疫情及市场变化影响,该项目未能按期推进,地块未开发利用。
2、堆积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废土属实。
3、在耕地上建了驾校和牧场不属实。该地块为国有建设用地,并完成了不动产权登记,而非耕地。该建设用地由益阳市两型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租赁给湖南益阳明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开办了科目三考场。该区域无牧场,有一家木材加工厂使用了天意木国一期项目部板房用于木材切割加工,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
部分属实 确保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做好后续的信访问题化解工作。 处理情况
1、要求益阳市两型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清运场地内遗留的建筑垃圾以及夹杂的生活垃圾,并按规范安全处置。
2、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在地块进出场路口或场地出入口设置围挡,加装视频监控设施,杜绝车辆进入随意倾倒。
3、对地块内裸露黄土进行覆盖。

整改情况
1、益阳市两型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场地内建筑垃圾已全部清理至益阳高新区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处置;保洁人员对场地内少量农用、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至垃圾中转站处置。
2、益阳市两型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场地8个车辆出入口已安装横管的护拦,在场地3个主要入口安装摄像头,完善了视频监控。
3、益阳市两型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场地内8000平方米裸露黄土已全部覆盖防尘网。
已办结
10 D3HN202405240019 百岁竹科技有限公司占用耕地从事竹胶彩板加工,距离居民区非常近,噪音、废气和粉尘严重影响居民休息。2023年被要求整改后,就一直停工。最近厂房没有开门,但是传出很重的农药味和稀释剂的气味。 益阳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百岁竹科技有限公司占用耕地从事竹胶彩板加工属实。
2、距离居民区非常近,噪音、废气和粉尘严重影响居民休息不属实。2024年5月25日,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泥江口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已于2023年10月拆除全部生产设施设备关停退出。通过调取电力部门用电数据显示,该公司从2023年11月份之后用电数据均为零。
3、2023年被要求整改后,就一直停工。最近赫山区厂房没有开门,但是传出很重的农药味和稀释剂的气味的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该公司厂房内生产设施设备已全部拆除清理,未堆放有农药味和稀释剂等化学剂品。
部分属实 按要求完善设施农用地备案登记,加强设施农用地用途的日常监管,妥善做好后续的信访问题化解工作。 处理情况:
1、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地块系益阳市赫山区百岁竹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农产品储存仓库用地。
2、2023年4月,泥江口镇在设施农用地用途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公司擅自改变设施农用地的用途和性质,利用取得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的地块用于建设竹木制品和竹筷加工生产项目。泥江口镇当即责令停工整改,恢复设施农用地用途。
3、2023年5月,该公司对生产线和机械设备进行拆除,10月拆除到位,并全面停止竹木制品和竹筷加工生产。目前仅用于储存仓库,符合设施农用地标准。
4、要求该公司完善用地手续。
整改情况:
1、督促该公司完善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和设施农用地系统上图入库程序,规范使用备案用地用途。
2、当地政府加强对设施农用地的审批和备案用地用途的日常巡查,严防恶意套用设施农用地进行其他生产活动的情况。
3、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加强与投诉举报群众的沟通,及时反馈整改处置成效。
未办结
责任编辑: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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