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安水函字第 9号(C类)
安化县水利局
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0号建议的答 复
贺米粮、王敏生、刘仲华、周铁刚、陶壮丽、刘世云、向瑞康、
陈尧志、王志良、陶幸福等代表: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江南镇阿丘村人畜饮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十二五”农村安全饮水的实施原则,首先以解决乡镇所在地集中供水为主,再实施饮水比较困难的村级人饮项目。由于“十二五”时期国家下达给我县的解决农村人饮安全项目指标有限,加之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目前 已无法解决阿丘村人畜饮水项目的建设资金, 敬请各位代表理解。 我局正在密切关注“十三五”时期国家有关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政策, 届时将全县人畜饮水困难村积极上报,争取国家项目投资,使全县人民都能喝上自来水。
非常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诚恳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特此函复。
安化县水利局
2015年7月 日
抄 送:县人大联工委、县政府办人大政协工作联络室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化县水利局 7224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