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雄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梅城镇中田村人畜饮水工程项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十二五”农村安全饮水的实施原则,首先以解决乡镇所在地集中供水为主,再实施饮水比较困难的村级人饮项目。由于“十二五”时期国家下达给我县的解决农村人饮安全项目指标有限,
加之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目前已无法解决中田村人畜饮水项目的建设资金,
敬请您给予理解。
我局正在密切关注十三五时期国家有关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政策,
届时将全县人蓄饮水困难村积极上报,争取国家项目投资,使全县人民都能喝上自来水。
非常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诚恳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特此函复。
安化县水利局
2015
年7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