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对县城区乱停乱放车辆的处理公告
为切实治理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的不文明行为,打造整洁、干净、舒适的人居环境,我局按照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对城区非机动车道违法停放的车辆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拖离现场,具体违法停放车辆见附件。请违法停放车辆车主在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5月8日内,持车辆相关证明资料到安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楼处罚股处理。
处理地址:安化县东坪镇沿江路698号
处理时间: 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逾期未处理的,我局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
安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4月8日
附件:
违法停放车辆明细表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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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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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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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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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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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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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H656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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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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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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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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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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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8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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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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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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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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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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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HCM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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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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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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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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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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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6YH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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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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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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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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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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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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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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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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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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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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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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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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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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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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