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DR-2021-01007
安政办发〔2021〕30号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化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局办、直属机构,各垂直管理单位:
《安化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8月10日
附件: 安化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docx
链接:《安化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