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9-02 10:54 信息来源: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办法》和省、市普法工作任务及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办工作实际,制定《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1.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内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法治培训内容,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责任股室:组织人事组

2.依托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开展学法普法;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推进宪法进机关,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系列活动。(责任股室:秘书组、组织人事组

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办法》。(责任股室:组织人事组

4.加强对本单位乡村振兴联系点普法帮扶指导,结合驻村工作,面向基层群众宣传普及乡村治理、民生保障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法治宣传向基层延伸。(责任股室:驻村工作队)

5.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全年组织参加普法活动不少于2次。(责任股室:组织人事组、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金融事务中心

6.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制度,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组织完成线上学法考试,确保参考率、合格率达到规定标准。(责任股室:组织人事组

7.立足办公室职能职责,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信访工作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的宣传解读,把普法融入办文办会办事全过程。(责任股室: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秘书组、组织人事组、政务公开组

8.结合政务信息公开、政务督查、基层调研等业务,在政务公开平台推送法治宣传内容,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常态化普法,推动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责任股室:督查室、政务公开组




一审:刘  玲

二审:邓继志

三审:王进军

 

责任编辑:政务公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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