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DR-2023-02001
安发改〔2023〕13号
关于核定安化县农村客运公共交通票价的批复
安化县惠民公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安化县辰润公交运输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请求核定城乡公交票价的申请报告》收悉。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2021〕131号)《湖南省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湘交运输规〔2020〕5号)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全省农村客运改革(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湘交运输规〔2020〕1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成本审核结果,结合听证代表意见,经集体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农村客运公共交通票价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线路范围
核定票价的线路范围为你们两家公司申请并经县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运营的县内农村客运公共交通线路(具体见附表)。
二、定价原则
原则上采取按线路里程分段计价,即5公里以内(含5公里)为2元/人·次;5公里至10公里(含10公里)为3元/人·次;10公里至15公里(含15公里)为4元/人·次;15公里以上为5元/人·次。10公里以上收费标准根据乘客率等因素作适当调整(具体价格见附表)。
三、优惠政策
1.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
2.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免费。
3.学生、60周岁及以上老人半价。
4.国家、省、市对优惠政策有新的规定时,则按新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今后新开通农村客运公共交通线路或因站点变化而需制定价格的,应向我局申请,由我局依法核定具体票价。
2.你们两家公司应在售票场所乘车区域和公共汽车车厢的显著位置公示票价,认真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并做好价格政策宣传工作,自觉接受价格、交通及有关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3.本批复自2023年2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附表:1.安化县惠民公交公司站点里程数、票价表
2.安化县辰润公交公司站点里程数、票价表
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安化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31日
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3年1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