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调〔2022〕271号)规定,依据成本测算情况,我局草拟了《平口镇水润中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2月11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书面反馈至县发改局。
联系人:李靓,联系电话:7223510,邮箱:330547098@qq.com,通讯地址:湖南省安化县东坪镇发改局。
附件:平口镇水润中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
平口镇水润中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根据《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调〔2022〕271号)规定,依据成本测算情况,结合我县实际,水润中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标准:水润中梅小区住宅房的前期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2元/月·平方米,按法定产权建筑面积计收;已购车位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为30元/月·车位。
二、你公司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项目、服务标准、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价格举报电话12315,不得向业主收取任何未予标明和公示的费用,并主动接受业主监督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收费标准为物业前期最高收费标准,你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不得上浮。待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特点和服务要求,通过法定程序,选择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等级,费用收取标准及符合要求的物业服务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确定,并通过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本收费标准同时废止。今后如有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出台,则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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