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或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
局党组研究决定:
夏凯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股负责人,免去其办公室负责人职务;
朱佳佳同志任办公室负责人,免去其组织人事股负责人职务;
曹鹏飞同志任组织人事股负责人,免去其社会组织管理股负责人职务。
中共安化县民政局党组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