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江英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成立安化县江英学校》及有关材料收悉,该校符合国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条件,准予登记 (登记证号〔2022〕,统一标识代码52430923MJJ907319F,业务主管单位:安化县教育局;该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照登记的章程和业务服务范围进行活动,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度检查,若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要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职能,理顺发展思路,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措施,以便更好的利于政府管理。同时,根据湘组发〔2014〕3号文件规定,你校在发展过程中,有正式党员三名,须报社会组织行业委员会, 单独组建党组织, 积极开展党员活动。
安化县民政局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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