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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94041623/2024-1160861 责任部门:未知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4-05-21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安化县财政局机构职能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21     信息来源: 安化县财政局     浏览数:

安化县财政局机构职能
    安化县财政局是主管全县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实施财政监督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县财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1668号

    办公时间:冬季8: 30-12: 00  14: 00-17: 30 (工作日)

              夏季8: 30-12: 00  14: 30-18: 00  (工作日)

    负责人:张昀

    联系电话:7866950

    电子邮箱:63933877@qq.com

    二、机构职能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参与涉外财政、债务等的国际谈判并签订有关协议、协定。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责。负责编制县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其他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按规定承担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地方关税管理调研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县政府债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配合上级财政部门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建议。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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