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是我省碳达峰碳中和“1+1+N”政策体系(即1个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1个碳达峰实施方案,N个分领域分行业具体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着力于构建绿色低碳的财税政策体系,指导各级财政部门抓好政策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实施意见》指出,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结果导向、奖优罚劣”,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动资金、税收、政府采购等政策协同发力,提升财政政策效能。整体目标为:到2025年,财政政策工具不断丰富,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初步建立;2030年前,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推动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2060年前,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成熟健全,推动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实施意见》明确,围绕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省财政将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引导作用,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税收政策,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支持加强低碳国际合作。通过强化财政政策措施和资金安排,重点支持六大方向和领域: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支持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基础能力建设和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支持绿色低碳生活和资源节约利用、支持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支持完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