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第六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安化县农业农村局:
经研究,现下达你局2024年第六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63万元,该项指标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下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其他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2024年第六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需参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化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项目,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切实强化资金监管,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滞留,确保资金精准、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三、各相关单位要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进行全过程绩效管理,科学合理编制绩效目标,严格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安化县2024年第六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安化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
安化县2024年第六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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