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财政局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8-03 10:47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量: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办法》和省、市普法工作任务及普法责任清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安化县财政局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1.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内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责任单位:组织人事股)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责任单位:办公室)
3.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或参加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应考人员参考率、合格率都达100%。(责任单位:办公室)
4.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组织人事股、办公室)
5.加强对本单位乡村振兴联系点的指导,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办公室、驻村工作队)
6.加强工作调研,谋划并全面落实本系统“九五”普法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
7.重点宣传普及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会计法、湖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湖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预算股、政府采购股、绩效评价股(财政监督股)、办公室)
责任编辑:县财政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