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事业单位,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26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财监〔2026〕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定于2026年7月至10月开展全县2026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加大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监管力度,全面提升我县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执业质量和综合管理水平,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依法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
二、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三)《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6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6〕6号)
(四)《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26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财监〔2026〕5号)
(五)《政府会计制度准则》
(六)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
三、检查时间
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10月30日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开展全面自查;县财政局财政监督股、社会保障股、经济建设股相关业务股室和第三方机构组成检查组,对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展重点检查。
五、检查范围和内容
1.开展对会计事务所的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加大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力度,建立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相结合的联合监管机制,在会计师事务所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由省财政厅联合省注协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
2.开展对资产评价机构的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促进资产评估行业提升执业质量,整治行业突出问题,在资产评估机构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由省财政厅联合省评协对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执业质量检查。
3.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
根据省厅文件要求,今年我县选取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化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家行政事业单位和安化县梅山城投集团有限公司1家国有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方面,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被检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协会、商会、基金会等;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公司及企业方面,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持、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反行为。
六、检查人员组成
组 长:李涤非
组 员:姜晔中 蒋方祥 陈 越 卢加贝 夏灿明
贺袁佳贝 刘春如 徐 霞
七、组织实施
(一)材料报送
1.检查名单备案。县财政局于7月31日前将本次重点检查名单、检查方案报送至市财政局监督科。
2.重点检查材料报送。列入此次专项检查的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及时完成自查,并于8月22日前将自查报告(含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报送至县财政局财政监督股。
(二)工作安排
1.查前公示。8月5日前,县财政局将纳入专项检查的单位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2.重点检查。10月30日前,县财政局完成现场重点检查工作。现场检查时,要严格遵守检查程序,做好工作底稿和财政检查报告的撰写及签证等工作。
3.查后公告。根据工作进度,县财政局适时将检查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制定检查方案,选配充足精干人员力量,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检查任务。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互相促进,保障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自查自纠,积极配合检查。各被检查单位应认真做好自查自纠,据实撰写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回避、推迟或拒绝检查;应按照检查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并签署承诺书,不得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应在法定时限内及时签署财政检查报告和相关文书送达回证,并按期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县财政局将其列入下一年度重点检查名单。
(三)规范检查程序,树立执法权威。要严格规范检查工作程序,从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尺度是否统一等方面,审理论证检查发现问题并依法作出处理处罚。要结合行政处罚实践,扎实推进裁量权基准制定和使用工作;要重点把握出示执法证件、规范立案程序、对情节复杂或者重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应当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性要求,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断强化财会监督执法权威。
(四)提升检查能力,严守工作纪律。要改进完善检查工作方式方法,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相统筹、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衔接,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精准有效选取检查对象、发现问题线索,提升监督检查质效。落实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加大违法违规案例公开曝光力度。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财政部《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纪律》,自觉维护财会监督队伍良好形象。
联 系 人:县财政局财政监督股 卢加贝
附件:XX单位自查报告
安化县财政局
2026年7月24日
附件
XX单位自查报告
安化县财政局:
根据《安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安财监〔2026〕X号)文件要求,本单位于2026年 月 日至 月 日开展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机构概况
(本条内容主要说明单位基本情况及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政府、企业会计制度准则执行情况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二、自查工作基本情况
(本条内容主要包括自查时间、自查人员、自查范围、自查内容、抽查业务的类型、数量、主要检查方法等。)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
(本条内容主要是自查发现的问题和说明,并对重大问题逐项分析阐述。)
四、整改措施
(本条内容主要是结合自查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制定的整改措施。)
五、其他情况
(本条内容主要应当说明本单位在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以及对行业发展和行政监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XX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