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财人〔2023〕3号
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
经党组研究,决定:
戴瑜同志任预算股股长,免去其预算股副股长职务;
李汝芳同志任国有资产管理股股长兼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国有资产管理股副股长职务;
胡超同志任县财政事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预算股副股长职务;
谌鹏飞同志任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副主任兼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副主任职务;
董超同志任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财政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织宇同志任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副主任,明确正股级;
邹朝晖同志任国有资产管理股副股长,明确正股级;
王献辉同志任县财政工资统发中心副主任,明确正股级;
王婧同志任预算股副股长,免去其国库股副股长职务;
宁昊同志任国库股副股长;
蒋方祥同志任经济建设股副股长;
陈英朗同志任金融债务股副股长;
阙智雄同志任政府采购股副股长;
罗丹同志任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
周巧丽同志任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夏辉同志的国有资产管理股股长职务。
安化县财政局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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