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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6494267/2024-1109681 责任部门: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4-08-22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安化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内设机构规定
作者:姜申     发布时间:2024-08-22     信息来源: 安化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办公室     浏览数:

安化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内设机构规定

 

    第一条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宣传、会务、后勤接待、公务用车申报、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督查督办、政务协调、调研信息、绩效考核、文明创建、民调以及综合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

    (二)组织人事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劳资和机构编制工作;承担本局范围内所属人员的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指导协调本局范围内的党建党务工作、低保工作、干部管理和考察任免工作;指导协调所属企业做好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涉军待遇落实、养老保险的收缴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的有关工作;负责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监督工作;会同相关股室负责相关专项资金项目的审查、申报及使用监督工作协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抓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投资项目股。拟定工业经济中长期投资规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重点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投资状况;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立项争资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工作,组织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推广,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承办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推进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产学研合作。指导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产能合作和产业对接合作、国内区域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利用外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先进制造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五)信息产业股(安化县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电子通信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组织拟订相关产业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和相关行业准入条件,提出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实施电子通信、软件信息服务产业等专项资金项目,跟踪推进相关产业重大项目建设,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行业统计汇总与分析工作。负责组织拟订数字经济产业、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负责拟订并推广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标准,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承担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企业信息化工作;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推进发展工业电子商务;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指导实施工业信息安全检测和风险评估,推进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负责国防动员信息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承担无线电监管工作。 

    (六)法制安全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安化县电力执法大队)。负责对科技创新和工业信息化领域、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协调解决电力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监察电力运行,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承担本局范围内的信访接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防汛工作,指导、督促、检查系统内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七)工业经济运行股。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的日常调节,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经济运行的近期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指导

    (八)科技管理股。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实施全县科技报告制度;协调县级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负责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及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承担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建立科技金融服务的统筹协调机制;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评价、成果登记、技术交易合同登记及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发展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工作;制订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科普工作发展;负责省级科技园区、创新型县建设工作;承担外国专家服务和科技智力引进对外科技宣传工作。

    (九)企业管理股。负责对所属国有、集体企业的资产实行监管;对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指导;负责关闭、破产、改制国有集体企业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困难企业解困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负责直属企业矛盾化解工作。拟订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和服务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监测分析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运行情况;拟订政策重点扶持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指导中小企业法律保障服务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指导协调企业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企业减负和企业帮扶等临时性工作。

    (十)工业产业优化股。指导全县工业产业优化升级;制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负责装备工业和冶金、有色、黄金、稀土、化工(不含炼油、燃料乙醇和煤制燃料)、建材、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和家电等行业的管理工作;参与相关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推进品牌建设;负责禁止化学武器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实施农药准入管理事项负责对全县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推进军民工业融合,组织引导县内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及产业化;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管理的有关协调工作。

    第二条  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股级领导职数10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

    第三条  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所属事业机构:

    (一)安化县科技信息研究所

    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其中:所长1名。主要职责:负责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重大科技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科技计划的立项查新、科技成果鉴定检索和知识产权的检索工作;负责科技管理业务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科技咨询业的发展规划和科技咨询业协会的组织管理以及技术咨询、技术中介业务指导和科技信息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安化县推进新型工业化事务中心

    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定全额事业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推进新型工业化服务和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协助开展有关新型工业化工作的考核和督查;负责综合分析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情况。

    (三)安化县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服务中心

    安化县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更名为安化县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服务中心,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监督管理工作。

    (四)安化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安化县助保金管理中心)

    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职责:拟订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和服务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监测分析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运行情况;拟订政策重点扶持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指导中小企业法律保障服务工作;优化中小企业营商环境,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指导协调企业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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