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对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诈骗钱财、非法牟利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
县科工局
|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1)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2)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4)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当事人系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四十七条。
《湖南省科学技术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条。
|
1
|
对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诈骗钱财、非法牟利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
县科工局
|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4)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5)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2.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四十七条。
《湖南省科学技术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九条。
|
1
|
对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诈骗钱财、非法牟利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
县科工局
|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4)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5)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2.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四十七条。
《湖南省科学技术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