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文旅广体局机构职能
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简称县文旅广体局)是安化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安化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对外使用安化县文物局名称。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文旅广体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办公地址:老县政府办公大楼(安化县东坪镇解放路226号县政府机关老院小区);
办公时间:冬季8: 00-12: 00 14: 30-17: 30 (工作日)
夏季8: 00-12: 00 15: 00-18: 00 (工作日)
负责人:胡卫宾
联系电话:7224810
二、机构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产业发展,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参与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政策制定,组织策划、论证产业发展项目。
(三)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相关场馆、设施安全运行。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强基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建设;组织实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四)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领域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指导、监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领域的行业学会、协会工作。
(五)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市场发展,负责对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相关市场。
(六)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审查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监测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管理全县广播电视频率、频道。
(七)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相关科技活动及成果推广;指导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信息视听节目的科技工作;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信息建设。
(八)贯彻执行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政策,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九)负责主管全县体育事业发展。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体育锻炼、体育训练和竞赛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十)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加强全县体育后备人员培养,指导和推进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支持办好羽毛球运动学校和少儿武术学校,继续开展举重、摔跤、武术等传统项目的培训,为国家输送高水平的体育后备人才。
(十一)依法组织实施体育彩票的经营和销售,筹集体育资金,统筹规划全民健身计划、青少年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
(十二)制定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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