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安化)文综罚字〔2023 〕0013号
当事人: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
证照名称及编号:《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2430923MA7G0DLM3N
经营者:肖光煜
住 所: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东坪镇城南区元畅恒太城3F007号
你(单位)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经调查:
2023年08月25日10时30分至2023年08月25日11时00分,安化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行政执法人员蒋文(18080321002)、黄海浪(18080397717)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东坪镇城南区元畅恒太城3F007号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执法人员立即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执法人员依法做出如下处理:1、拍摄现场检查相片10张;2、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3、对当事人宣讲了《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并通知当事人接到《调查询问通知书》后到安化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第一办案室接受调查询问。此次检查全程由该场所经营者肖光煜陪同并在相关文书上签字确认。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于2023年08月25日立案调查。
2023年08月25日,安化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
2023年08月28 日,对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经营者肖光煜进行调查询问笔录。
2023年08月28日,对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一案进行会商、会审。
2023年08月28日,对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一案,进行案件调查终结。
2023年09月21日,对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一案,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事人承认违法的事实,对处罚无异议,自愿放弃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安化)文综检(勘)字〔2023〕0013号的《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经营者肖光煜《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取证相片10张、证据发表意见表;证明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的违法事实。
证据二: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肖光煜)、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证明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的主体资格。
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游戏游艺场所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游艺娱乐场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参照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处罚裁量基准》第24项的规定:设置3台以下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处5000元的罚款;第25项 的规定:未备案首次被查处的,处5000元的罚款。
经安化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商、会审,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首次被查处经一致同意:现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给予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1、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安化县东坪镇农业银行建设路支行(账号:18483801040003342)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桃江县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安化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09月27日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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