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0日至6月2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清风行动”机动式巡察。2022年11月4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截至2023年2月28日,所有问题均已开展整改,其中9个已完成整改,2个基本完成。为切实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清风行动”机动式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经2022年11月23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县住建局优化营商环境“清风行动”机动式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陶学理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先保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行政审批服务股,由姚云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统筹协调及联络等事务。召开多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会议,并于2022年12月28日印发《中共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印发〈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清风行动”机动式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安建党发〔2022〕14号),对照巡察整改清单明确了责任股室、责任人并逐一调度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政治站位不高,思想重视不够的问题。
1.巡察整改不到位。对上轮行政执法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对反馈意见研究不深,未举一反三的对系统性、普遍性问题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如在案卷规范性管理等方面仍存在较多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上轮行政执法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的原因进行深刻反思,并通过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局务会等重要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论述和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中共湖南省委巡视工作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二是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制度、档案制度,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员,将行政执法程序制度、档案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履职不到位、档案保管不善的行为交由机关纪委进行严肃处理。三是明确由行政执法办公室对2021年、2022年已结案的行政执法案卷资料进行页码编号和整理,补充案卷目录,并定期将案卷移送至安化县城建档案馆进行归档保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2021年、2022年、2023已结案的行政执法案卷资料已全部完成页码编号、整理和案卷目录制作。2021年、2022年已结案的案卷已移送至档案馆。
2.落实集体讨论制度不到位。未深入领会上级关于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的精神要求,未根据单位实际健全完善集体讨论制度,制度执行也存在折扣现象。如部分重大执法案件存在未进行集体讨论或有讨论记录但无参会人员签字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重要内容,每年不少于两次且常态化坚持。其中2022年2023年党组中心组均安排了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题学习,扩大至相关股室(中心)负责人,通过学习与研讨,全面提升全局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根据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例会制度》,提高集体讨论制度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且严格贯彻执行,坚决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执法人员配备行政执法仪,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四是对重大执法案件有集体讨论但无参会人员签字的具体问题予以立行立改。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对一经发现行政处罚过程中有履职不到位、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线索,一律移交局机关纪委或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进行严肃处理。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我局行政执法办公室已配备行政执法仪一台。2022年2023年罚款金额大于十万元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均已进行集体讨论,并制作了案件合议记录,参会人员均已签字。2023年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全部落实了集体讨论制度。
(二)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精,程序意识欠缺的问题。
3.业务培训不到位。未按要求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相应的业务培训,近几年来未组织过执法业务培训,都是岗位练兵。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定期培训制度,由政策法规股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审定。二是多途径多渠道组织或参与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县级及县级以上组织的业务培训尽可能多派人员积极参加;局本级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全员集中业务培训,邀请县司法方面专家、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士进行授课;行政执法办公室建立每周五内部集中学习制度,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及水平。三是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将是否持证作为关键岗位人事安排时党组决策的必备前提,倡导全局干职工参与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提升全员持证比例。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4.案卷材料不规范。对执法案卷及相关文书的专业性、严肃性缺乏深刻理解,材料不规范问题随处可见。如部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告知书送达超期;部分案卷缺页或缺附件,部分案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未指明复议机关、诉讼法院或者指明错误;案卷未进行装订。
整改措施:一是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文书格式、档案整理等关键要素,分别形成格式模板,交局聘法律顾问把关、党组会议审定后行文下发各股室(中心)遵照执行。二是操作层面通过强化培训,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切实提升执法人员文书制作、案卷整理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坚决避免执法文书、案卷整理的随意性行为和执法程序紊乱、送达不及时的无规定性行为。三是由行政执法办公室对部分缺页或缺附件的案卷能予以补救的采取补救措施,并对已办结案件的案卷按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四是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履职监管,做到“三不放过”,即对工作不认真负责、作风散漫导致案卷质量不达标的责任人员不放过;对执法不到位导致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的责任人员不放过;对违规违纪人员及其他未受到教育及警示不放过。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坚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限严格执法。二是部分案卷缺页或缺附件、部分案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未指明复议机关、诉讼法院或者指明错误、案卷未进行装订的问题均已进行纠正,并多次组织学习,目前2021年和2022年已结案的案卷目录和页码均已补充完整并完成案卷装订移送至档案馆。2023年的案卷也按制度在整理中。
5.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存在“重处罚、轻执行”,以罚代管问题,在立案和发出处罚决定书后未在规定时限内执行到位。如部分案卷相应处罚结果并未完全执行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每年确定2~3个重点案件将其办成典型案例,做到“应处尽处、应罚必罚”,牢牢抓住处罚与执行这对双要素,有处罚必执行,树牢行政执法的严肃性,维护法律的尊严。二是进一步搞好法律宣讲,上门积极沟通,针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催促当事人于法定期限内完成罚款的缴纳,拒不执行的提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执法过程中因玩忽职守、不作为、乱作为,造成在规定时限内未作出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未及时跟进执行、应申请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责任人员,党组一律对其进行问责处理。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因部分被处罚当事人筹集罚款资金需要一定的时间导致发出处罚决定书后未在规定时限内执行到位;部分当事人为修建房屋已花光积蓄并欠下大量债务,对于罚款缴纳确有困难。我局已与被处罚当事人积极沟通,催促他们完成罚款的缴纳并在下步的手续完善中设置了罚款缴纳督促机制。
(三)依法依规廉洁用权意识不强,担当作为不足的问题。
6.涉企检查不备案。未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涉企检查备案的要求,未向县优化办报涉企检查工作计划和“双随机”抽查方案。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近期组织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业务培训,邀请县优化办或相关专业人士进行授课,学懂弄通“双随机、一公开”的实质内容。二是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开展涉企检查,年初统一出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明确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抽查结果应用。三是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建设,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四是严格落实涉企检查备案制度,严格按照检查计划开展涉企检查工作。五是实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并将被处罚企业、案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进行存档备案。六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双随机、一公开”规定,玩忽职守、不作为、乱作为、随意开展涉企检查的违规责任人员,党组一律对其进行问责处理。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7.滥用自由裁量权。部分执法人员对裁量权把握不精准,同案不同罚问题时有发生,存在廉洁用权风险。案卷中存在未按法律规定或者超标准处罚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举办一期行政执法专题业务培训,重点对《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学习,用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要求局领导、办案人员严格遵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实施具体行政行为。三是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和执法例会制度,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发生。四是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廉政教育,让领导干部及办案人员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底线意识。五是在今后的行政处罚过程中一旦发现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将移交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进行严肃处理。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2022年、2023年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均已进行集体讨论,落实了行政执法例会制度。
8.以罚代管,执行打折。2020年,县住建局对梅城镇16栋违建房屋进行立案调查,截至2022年6月,仍有12栋未结案,对处罚决定执行情况也未进行巡查监管。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全县城镇建设工作会议,出台了《安化县城镇规划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处置办法》。二是进一步对梅城违建处置执行难以到位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再次上门宣讲政策并书面督促当事人尽快完成罚款缴纳,对仍拒不执行的提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是2023年召开三次梅城违建处置专题会议,就违建处置中的重点、难点与堵点进行分析,提出处置建议,研究处置对策。四是根据居民自建房整治工作要求,于2023年开展了住建、自然资源、税务、梅城、公安消防等多部门参与的“打非治违”行动,对已被认定为违建项目且存在违规经营或出租行为的,采取查封经营门店或断水断电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并于2023年9月将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相关的行政执法权下放至乡镇,强化了乡镇的管理权限。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考虑到初次罚款决定书的罚款金额较大,大部分梅城违建当事人对罚款的缴纳确有困难,因此在不突破法律底线的情况下,由分管县长、政府办多次召开会议决定对梅城违建的罚款金额适当下调。我局已与梅城违建当事人积极沟通,催促他们尽快完成罚款的缴纳。我局已联合自然资源、梅城镇、公安、消防等多部门开展了“打非治违”行动,对已被认定为违建项目且存在违规经营或出租行为的,采取查封经营门店或断水断电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
(四)收费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9.未认真对企业备案文件进行审核把关。未认真对企业备案文件进行审核把关,如黑茶大市场二期向县发改局备案的文件中明确规定,不再另行向业主收取水、电、气、网络、电话等开户费用,但在购房合同及装饰设备说明文件向县住建局备案时,又要求由业主自行承担用电、网络及电话的开户费用,基础设施保障条款中未明确燃气报装责任主体。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深入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与县直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接,严格对照相关文件及政策要求,严把商品房预售许可及其他行政许可审核关。二是对黑茶大市场二期预售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坚决防止“灯下黑”,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后,联合县发改局、县市监局对无需业主承担的燃气报装费进行了退款。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五)行政审批改革推进不力的问题。
10.审批权限下放不彻底。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形同虚设,相关流程仍由各职能部门单独负责,县住建局一直未真正组织过竣工联合验收工作,严重影响了“交房即交证”“住权和产权同步”等工作的落实。
整改措施:一是把好竣工联合验收的受理关,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指导项目进行竣工联合验收申请,对已受理申请的项目于规定期限内实时组织进行竣工联合验收。二是加强与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气象局、县人防办等相关单位协调沟通,按照省、市、县三级关于竣工联合验收文件的要求细化办理流程。三是联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强化监督,对工程项目联合竣工验收的受理、平台审批进行全过程监督。2022年联合验收项目15个,2023年40个。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六)“信息壁垒”“数据孤岛”问题突出的问题。
11.“多测合一”未推进。县自然资源局与县住建局系统不兼容,无法实现平台联审、成果共享。企业在办理相关事项时,需在两个单位相关业务股室间来回跑、重复递交资料,程序多、耗时长,背离了推行 “多测合一”政策的初衷,企业反响大。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与省、市汇报,请省住建厅与省自然资源厅两个部门的系统尽快实现兼容。二是立即与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就当前“多测合一”系统无法数据共享的情况,制定线下数据流转工作流程,避免群众、企业来回跑、重复递交资料。三是进一步优化我县“多测合一”改革人员配置,将原有住保中心负责“多测合一”的人员调整到住建局。四是召开了县工改联席会议,召集涉及“多测合一”改革的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人防办等相关单位,就“多测合一”改革如何落地实施进行商讨,重新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及具体办理流程,加强对测绘单位的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三、持续整改的工作措施和组织保障
下阶段,我局将以此次巡察反馈整改为契机,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巡察整改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对照整改措施,逐项“回头看”,继续抓好巩固提升,不断完善,对效果不理想、群众不满意的,坚决实行“回炉”“补课”,继续整改到位。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真改实改,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检验“两个维护”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以对党绝对忠诚、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狠抓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统一思想认识,主动自查自纠,严格对标对表,动真碰硬治顽疾,对症下药抓整改,全力以赴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保证今后不出现类似问题,力争今后不出现新的问题。
(三)坚持全面抓、抓全面,持续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正视问题,解决问题,举一反三,整章建制。按照上级要求,把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把巡察整改成果与政治生态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综合绩效考核等工作结合起来,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7-7222001,邮政信箱:安化县城南区雪峰湖大道928号(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电子邮箱:465043155@qq.com。
中共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