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4日至7月1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巡察。2023年8月24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整改责任
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对党忠诚的重要考验,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把巡察整改任务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完成。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党组书记陶学理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金魁武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统筹协调巡察整改工作。2023年9月18日组织召开党组会议,明确整改的指导思想、整改目标,要求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规矩,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用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全面推进,抓好落实。2023年11月22日组织专题局务会议进行调度,督促巡察集中整改期的工作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制定整改方案
通过组织全体干职工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认真查找问题根源,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梳理,经反复斟酌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安建党发〔2023〕18号),并印发了整改清单,逐一明确了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整改落实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三)坚持标本兼治,推动整改落实落细
局党组坚持将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实现“两不误、双促进”。在整改过程中,坚持急在治标,重在治本,一方面针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另一方面针对症结,追本溯源,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通过“两手抓、两手硬”,初步达到了标本兼治的效果。修订完善规章制度3项,新出台规章制度5项。通过明责任、分任务、制方案、建台账、督落实、查进度等措施相结合,有效推进巡察整改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各级重大决策部署不严不实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1)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执行学习制度还有落差,专题学习没有严格落实签到、请假、补学等制度,学习“六个环节”体现不明显,主要采取读文件、读报告方式进行,学习方式方法单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在每次集中学习时都严格落实了签到手续;三是按月制定中心组学习方案,明确个人自学、领学、中心发言、研讨、小结、通报等“六个环节”。巡察整改以来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4次,做到了认真学,深入学,结合实际学。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专题学习交流研讨质量不高。中心发言人没有认真撰写中心发言材料,结合实际不紧,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时,结合安化住建工作实际不够,研判形势、分析问题、思考对策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制定每月的学习方案,按方案备好相关学习资料,提前发放给每个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进行了学习,列出研讨内容,提前撰写了中心发言材料,为集中专题学习研讨打好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在2023年11月29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时,再次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开展研论,做到学用结合。邀请县委宣传部理论学习巡听旁听组刘佳强组长进行了指导。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干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抓得不紧。局党组未出台详细年度培训计划及加强干职工学习的考核办法,导致部分党员干部对政治理论学习提不起兴趣。如县委拟于今年召开全县城市工作会议,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但县住建局作为主要牵头部门,相关领导和股室干部对该项工作思考不多、研讨不深、组织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干职工学习培训计划、应知应会知识资料组织了学习,并进行了知识测试;二是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全面、不扎实的3名同志分别进行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三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理顺执法边界,从政策层面统揽、操作层面入手,系统解决城镇建设监管难、处置难的问题。加大城镇工作调研深度,针对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出台《关于加强县城区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化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安化县城镇规划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处置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进一步理顺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认识不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
(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深入研究和统一部署。局党组“重业务、轻思想”,对意识形态工作思考不多、研究不够,党组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的要求落实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显得较为疲软和被动。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落实不力,未严肃对待党内政治生活,比如个别班子成员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的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内容基本不变,仅对开头部分作了少量修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2023年6月、12分别召开了半年形势研判分析会议,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可控;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的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内容基本不变,仅对开头部分做少量修改的个别班子成员由局党组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
(5)关于“网络舆情多发,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完善。近年来,涉住建领域网络舆情较多,违建、烂尾、物业、燃气等问题群众反映较大。局党组对于舆情监控的主动性还不强,在重大决策部署前对舆情风险评估不够科学精准,对有可能发生的问题研判还不到位,没有建立和完善网上舆情的发现、报告、处置等相关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成立县住建局舆情研判和应急处置队伍的通知》,明确舆情研判和应急处置队伍人员及职责。二是下发县住建局《意识形态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工作机制,规范处置行为。三是建立舆情信息台账,及时派单、调度、处理,回复或发布内容由业务股室(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把关。
完成情况:已完成。
(6)关于“外宣意识不强,正面舆论引导能力不足。利用各种媒体尤其是新媒体开展对外宣传推介的意识不强、能力不足,上报信息不及时、不主动。网上议题设置和舆论引导水平还不高,缺乏对行业工作亮点、经验、成果的总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成立县住建局宣传队伍的通知》,组建宣传队伍,明确人员职责,确保宣传信息渠道通畅。二是积极鼓励各机关股室(中心)报送新闻线索的同时,根据工作需要,给各股室(中心)下派宣传任务并定期进行情况通报。三是印发《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信息宣传调研工作考核办法》,纳入年度绩效考核。2024年以来,累计在省、市各级媒体发布新闻36篇。
完成情况:已完成。
3.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偏差,履行职责使命缺担当
(7)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责任不到位。县住建局党组在推进资江流域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缺乏履职担当精神,党组会议存在议而未决、执行乏力现象。PPP项目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已经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建而不运”“运而不足”,存在进水量不大、进水浓度不高、设备频繁故障等问题,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目前均处于试运行状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资江流域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明确局长、分管副局长及相关股室干部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黑臭水体整治工程PPP项目工作专班成员,多次组织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协调各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探寻在乡镇建设和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的道路。二是完成了2023年PPP项目污水管网优化设计任务,冷市镇、大福镇、江南镇、清塘铺镇、羊角塘镇、仙溪镇累计建成6.4公里污水管网,同步完善污水支管网和入户管网,对沿线污水做到能接尽接。三是2024年部分污水管网完成了排查、方案制定和施工,其中滔溪镇、柘溪镇、渠江镇编制了设计方案,江南镇完成污水管网建设5.9公里,小淹镇完成0.2公里,仙溪镇完成0.4公里,马路镇完成1.7公里,小计完成8.2公里。四是乡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EPC项目在污水管网建设时,基本做到了能接尽接,但乡镇建筑分布情况复杂,难以做到应接全接,污水支管网和入户管网只能逐步完善。
完成情况:阶段性完成。
后续安排:争取项目及资金支持,继续完善乡镇污水支管网和入户管。
(8)关于“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有欠缺。县住建局在城镇燃气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推动不力,安全监管有漏洞,东坪、梅城、清塘等乡镇部分燃气销售点未严格遵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18条第5项之规定,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存在较大公共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负责燃气监管的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燃气行业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更好的落实燃气领域安全监管责任。二是对巡察发现的东坪镇和清塘铺镇三家不合规网点经营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依法依规进行储存和经营,督导其清理钢瓶,消除了安全隐患。三是出台了《全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市场管理》的通知,印发了《县住建局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开展燃气领域“打非治违”行动。今年联合交通、市监、应急、公安和乡镇人民政府已在梅城、小淹、滔溪等地陆续开展了4次行动,将两起涉及违法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四是在东坪、江南、小淹等乡镇按程序推行瓶装燃气“小黄车”配送模式,直接从气库和供应站配送,进一步减少网点储存的安全隐患。
完成情况:已完成。
(9)关于“查违控违行政执法推进较慢。梅城镇16栋违建房仍有12栋未结案;安化县驾培服务中心等违建建筑仍未结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方案,明确责任。巡察问题反馈后及时印发了《安化县在建房屋建筑“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建设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责任;二是理顺执法体制机制。及时召开住建领域行政执法权限委托下放工作会议,明确了执法区域、执法权限以及县乡的权责事项,建立协同联控、全链管控、闭环封控的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出台《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由县城镇工作管理委员会牵头开展梅城违建整治,2024年8月成立梅城违建处置工作专班,完善“19+1”一栋一策方案,进一步摸清违法建设项目明细,实行清单制管理,开展挂图作战,坚持问题导向为主,合力推进违建项目整治工作。目前望城家园项目已完成处罚整改,并于2024年11月12日发证;消防整改除梁生财、晨阳楼、阳光小区、文昌楼及城东家园项目外,其余高层违建项目消防整改正在有序推进中;罚款缴纳目前已有仁和家园、紫齐家园、郭付安私房、望城家园、鑫铭嘉苑、城东家园、阳光小区共7个项目合计缴纳罚款544.499万元。关于县驾培服务中心违建案,已于2023年8月14日结案并收到县羽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缴的处罚款共计1022838元。
完成情况:阶段性完成。
后续安排:一是继续加大罚款催缴。与自然资源局联合开展“敲门行动”,深入宣传政策,加大罚款催缴力度,根据工作责任清单跟进刘海军“海军大酒店”执法工作。二是强化土地规划核实。由梅城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与技术单位签订“多测合一”合同,安排专人配合技术单位尽快完成测量,为下一步处置工作开展提供技术支撑;对于不需要土地报批的项目,在非法占地和违规建设处罚到位的前提下,按自然资源局向县城工委提交的《梅城镇41栋违建处置工作建议》完善用地规划手续。三是跟踪消防整改实施。对已签订消防设计合同的项目,协同设计单位深入现场,确保设计方案贴合实际,减少设计误差与成本;针对目前尚未签订设计合同的项目,由消防救援大队及公安局立即介入,严厉打击督促整改。四是继续强化执法震慑力。贯彻落实2024年5月16日石录明书记在城镇工作调度会议上关于梅城违建整治工作的要求,公安部门、人民法院提前介入,对于少部分仍不愿整改的违法主体依法严厉予以打击,形成强大震慑力。五是继续推进发证工作。待各项消防整改及行政处罚程序完成后,积极配合县自然资源局的不动产证发放工作。
(10)关于“自建房整治不力。局党组在居民自建房整治过程中有畏难情绪和疲于应付心态,推动力度不大,降低了工作标准,满足于不出错、过得去,导致我县整治工作2022年综合排名三次倒数第一,县长被益阳市人民政府约谈一次,分管副县长被约谈两次。”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居民自建房整治工作,工作推动成效明显。一是积极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组织各乡镇对全县重点区域18322栋居民自建房进行了排查,目前排查率达92%。同时,以6364栋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为重点,确保评估鉴定为C、D级的339栋房屋安全隐患全部整治到位,做到万无一失。二是全面开展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建设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完善房建市政工程违法建设网格化巡查机制,实行四级网格化管理,13个网格化小组每月开展一次巡查,处置非法违法建设项目7个,处罚金额100.1万元,移交违法线索50条。三是有序规范新建自建房审批监管。严格按照《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对新建、改(扩)建、重建的居民自建房进行严格的审批和监管;严格按照《湖南省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审批管理指南》的要求,出台《关于居民自建房报建及监督管理工作指南》,对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进行分类审批,明确宅基地居民自建房和国有土地居民自建房的审批流程和申请材料。通过对乡镇赋权以及与乡镇建设审批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乡镇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审批,打破信息数据壁垒,实现审批流程的无缝衔接。2024年,全县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达到49个。四是开展乡村建设工匠集中培训。成功组织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培育乡村建设工匠88名,进一步提高农村建设管理水平和建筑质量安全意识,为我县乡村建设提供了人才和技术保障。五是组织开展多轮培训。2024年10月10日,组织各乡镇住建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业务人员针对居民自建房政策、报建业务、质量安全、行政执法等开展业务培训;10月31日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培育乡村建设工匠88名,进一步提高农村建设管理水平和建筑质量安全意识,为我县乡村建设提供了人才和技术保障。
完成情况:已完成。
(11)关于“耕地保护工作存量违法用地问题整改不到位。县住建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长塘镇污水处理厂(EPC项目)、马路镇污水处理厂(中央良好湖泊资金项目)违法用地处置问题督促、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对接了解,长塘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存在多征地块未报批、多征的地块超出镇规划范围的问题,已与国土部门多次沟通,目前已缴纳了罚款、编制了报批资料。二是马路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为中央良好湖泊环保项目,由马路镇人民政府建设和运营,于2017年建成,但未向国土部门报批,致使成为非法用地项目,已督促马路镇人民政府按程序办理土地使用证。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弱化,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2)关于“一是‘闯创干’劲头不足。县住建局部分班子成员、党员干部不敢‘闯路子’,只想‘守摊子’,对本职工作以经验主义应付,对复杂疑难问题有畏难情绪,缺乏开拓进取精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并经党组研究重新明确党组班子分工;二是将“‘闯创干’劲头不足、责任担当缺失”问题纳入主题教育问题检视环节,进行深刻剖析,坚决杜绝此类问题。三是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努力成长为对党和人民忠诚可靠、堪当时代重任的栋梁之才》,2023年12月15日,由党组书记以《在“可为时代” 做“有为干部”》为题,讲了一堂专题党课,并及时组织谈心谈话,精气神全面提升。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举措不力
1.形式主义尚未根除
(13)关于“工作态度敷衍,存在应付交差思想。个别班子成员2020年、2021年的中心组学习笔记笔迹不一致;2020年部分党员公开承诺书内容雷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党组书记组织开展提醒谈话,督促相关人员端正态度,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支部严格把关,要求结合岗位实际开展公开承诺,并责令2020年内容雷同、代写人员在党员大会上作出检讨。
完成情况:已完成。
2.重点领域改革推进不力,为民服务有差距
(14)关于“一是工改综合服务质量低。益阳市工改办2022年共发布了10期改革通报,发现我县‘逾期审批’‘体外循环线下审批’‘高频事项无办件’的事项较多,严重影响我县优化营商环境评价考核在全市的排名;二是‘多测’合一、‘多规’合一、区域评估等改革难落地。我县已取得成果的区域评估事项有7个,但在具体项目落地实施时,市级生态环境、水利等审批部门对区域评估成果不予认可;三是市政公用服务不完善。与工改相关的市政服务项目中,供水、供电、燃气、通信虽入驻政务窗口,燃气只能开户不能缴费、广播电视只能缴费不能开户,供水、供电只能缴费不能开户,给建设单位和群众办事带来了很多不便。”问题
整改情况:巡察反馈后,县住建局及时向县工改领导小组汇报,由分管副县长召集工改相关成员单位召开工改工作联席会议,会上县工改办及时将相关问题及发生的原因进行了通报和剖析,会议明确了限时整改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我局作为工改牵头单位在充分履行牵头责任外将督促相关单位配合完成工改工作。目前工改综合服务质量低,“逾期审批”“体外循环线下审批”“高频事项无办件”的情况已整改到位,经查询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我县上述几个指标均已全面好转,在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中排名上升到了全市第二。多测合一、多规合一、区域评估等改革措施已在县重点项目和经开区项目中落地实施。市政公用服务不完善的问题目前在县市民之家B栋三楼工改综合服务专区各企业均已安排了专人、设置了专窗、配置了办公系统,彻底解决了群众、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一窗报装、缴费、开户等问题,同时县住建局联合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科工局印发了《安化县县城中心城区工程建设项目用水用电用气接入工程“零付费”实施方案》,“三零服务”全面推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
3.整治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的问题不坚决
(15)关于“一是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存在违反廉洁纪律,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等情况;二是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及时。针对盛世茶都三期部分业主无法正常使用燃气,县住建局存在处理不及时,导致群众信访投诉不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纪委、监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县住建局已将其调离原岗位,不再担任二级机构负责人,同时对该中心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以案示警。二是关于盛世茶都三期燃气开户退费及安装问题,我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答政策,约谈相关企业,组织燃气公司和开发商召开多次协调会议。同时,加快告知进度,在盛世三期小区内张贴退费公告。及时督促中燃公司安排专人在物业服务中心集中为业主办理退费相关事宜,并及时跟踪退费进度,目前已为单独收取了开户费的324户业主全部办理退款,其余业主均能正常办理开户。
完成情况:已完成。
4.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打折扣,搞变通。县住建局党组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不力,存在侥幸、麻痹心理。
(16)关于“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已派公车却仍然报销市内交通补助、重复报销等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新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账务报销联审会签各方责任,同时要求机关纪委结合“钉钉考勤”打卡对出差人员加强监督检查。二是明确财务报账专员。11月份组织学习新的财务管理制度,对报账员统一进行业务培训,规范填报流程,防止出现填写错、漏等不规范的情况。三是对存在已派公车却仍然报销市内交通补助、重复报销等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已立行立改,共计收缴2610元。
完成情况:已完成。
(17)关于“存在违规虚列开支用于无公函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完善出台《财务管理制度》,对工程项目合同审批和公务接待审批流程进一步作了规范,并强化联审会签,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
(18)关于“存在超范围发放信访津贴、脱贫攻坚奖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清理津补贴类型,停发了所有岗位津贴,今后将按上级文件精神从严落实,杜绝超范围和超标准发放的问题。二是对照巡察反馈内容,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清退2019年脱贫攻坚考核奖励超额发放的40%部分,同时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关于2019年和2020年信访津贴的问题,当时处于机构改革期,对住建职能进行了调整及合并,人员变动较大,舆情量增加。考虑到信访舆情工作的有效推进,经研究出台了《关于调整县住建局(人防办)信访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信访工作职能进一步下放到了相关股室及二级机构,发放范围有所扩大,2021年已严格按标准整改到位。三是后期通过整改,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各股室的职责,摸清需退款人员和金额的底数,制定退款明细清单,现我局人员已退款完毕。因机构改革对已调出的人员于2024年4月向其所在单位发出了《关于请予协助退回超范围发放津贴的工作联系函》,请相关单位落实到位。
完成情况:完成
后续安排:由局计划财务股对超范围发放的信访津贴进行收缴。
(19)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无公函、空白公函、虚假接待等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审批、报销程序及会议就餐审批程序,明确公务活动范围。二是建立公务接待台账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对无公函、空白公函、虚假接待现象进行全面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完成情况:已完成
(20)关于“变相发放福利待遇。变相发放脱贫攻坚危改工作加班补贴,将节日补助、优岗等收入纳入工资基数,擅自提高公积金单位部分缴纳金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召开整改会议,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反思此类问题的根源,进一步规范待遇发放和加班补助的报销流程,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和集体廉政谈话。二是通过对脱贫攻坚危改工作加班情况的核实和整顿,退回加班补助共计3600元。三是检测中心严格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分两次将提高的公积金缴纳基数进行了调低,已将相关收入在公积金缴存基数中剔除。
完成情况:已完成。
5.资金管理不规范
(21)关于“向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室内检测中心、资水公司转嫁支出”问题
整改情况:安化县室内环境检测中心和安化县资水城镇规划咨询服务中心分别于2022年9月21日和2022年12月12日办理工商注销手续,安化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根据上级要求已办理了事企分离,彻底消除了转嫁支出的途径。
完成情况:已完成。
(22)关于“调用下属单位资金未纳入一般预算管理、未实行收支两条线。2021年至2022年,县住建局往来账户反映收到下属单位调用资金652万元,其中2022年从下属公益二类机构安化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调用资金342万元、2021年从下属集体企业友源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室调用结余资金310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范预算收入,根据2022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决定,明确收支两条线,全面整改到位。2023年9月19日已按审计部门意见对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结余资金0.11万元上缴县财政。
完成情况:已完成。
(23)关于“部分收费未执收到位,且后续追缴力度不够。固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滨江星城第一期欠缴报建规费3628533元;宇星房地产开发公司资江一号项目欠缴报建规费4063739元,至今未追缴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9月21日,我局依据安财综〔2018〕278号文件,向19个欠缴事实确凿无争议的项目建设单位发出第一次催缴通知书。2024年7月4日,我局继续向未执行到位的项目建设单位发出行政征收决定书,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自收到决定书起3个工作日内缴清欠款。截至2024年11月29日,福山豪苑、资江河畔、安化职苑小区、长泰名都二期、湘晖·资江府等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居民住宅项目配建教育设施建设资金已全额缴纳完毕。针对拒不执行的项目单位,我局正积极与县人民法院对接催缴流程,相关建设项目资料已移送,在6个月内(截止至2025年1月4日)未将欠款缴纳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将在法定期限过后由县人民法院向项目建设单位强制征收欠款。
完成情况:完成。
(24)关于“2020年县住建局挪用专项资金88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其中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资金28万元,垃圾整治专项资金60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了预算管理,没有预算的概不支付。将年初预算计划的制定和专项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要求纳入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深入研究,做到科学决策、严格审批。二是出台了新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三是对计划财务股股长邓沛进行批评教育,对其他相关财务人员进行适当调整,严把财经纪律关。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
1.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局党组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党组会议商量具体事务多、研究党务少,对落实组织生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2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县住建局党组党建主业意识有待加强,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存在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意识,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二是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纳入党员积分管理;三是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经党组研究对机关支部设置重新优化,并进行支部换届选举。二是2024年4月组织机关党委换届,选举陶学理同志为机关党委书记,金魁武同志为机关党委副书记,进一步强化党建意识。二是结合主题教育开展情况,严格按要求落实好党组民主生活会及支部组织生活会。三是将“机关二支部2021年支部问题整改清单与2022年支部问题整改清单内容一致,机关三支部2020年组织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未纳入支部问题整改清单”问题,纳入了2024年度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内容,并在大会上进行通报。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会议要求,进行了意见征求、汇总,并纳入了支部整改问题清单。
完成情况:完成。
(26)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严谨。局党组以党员大会讨论代替支委会讨论,多数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票选未通过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2023年11月主题党日活动,再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试行“群众推优”办法的指导意见》等党建业务知识;二是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益阳市发展党员执纪执法部门联审制度(试行)》等三个制度性文件的通知要求,对新发展党员进行审查;三是严格落实党员发展四次支委会、四次党员大会,以及培养,考察政审等工作流程,并按要求完善好会议记录。
完成情况:已完成。
(27)关于“党员积分管理不真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益阳市党员积分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益组通〔2016〕30号以及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了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员积分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二是规范了基本分、先锋分及扣分项目申报、登记程序,压实了积分管理员责任,并将积分管理与评先评优进行有机结合,以确保结果运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
2.落实选人用人制度有短板
(28)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查阅局党组2020年以来研究人事调整会议记录,2022年8月、10月两次研究人事工作,未详细记录党组成员讨论过程,其他班子成员未逐一发表意见,未进行表决,集体研究讨论干部的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专题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全面规范了会议记录。
二是在2023年研究选人用人时严格按照中共安化县委组织部 中共安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管理的意见》要求进行了落实。
完成情况:已完成。
(29)关于“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党组对组织、编制、人事等相关政策法规专题学习不够,选人用人工作制度体系不够完善,抓队伍、带干部办法不多、措施不够有力,部分干部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宁愿当一般干部也不愿意当股级干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三项行动为契机,在每周五下午组织开展了2023年能力素质提升培训,进一步加强对组织、编制、人事等相关政策法规专题学习,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能力素养;二是根据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中组部制定的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9条措施和安化县委的《2021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完善住建局绩效奖励考核方案。
完成情况:已完成。
(30)关于“混岗任职现象较严重。二级机构人员有22人到局机关内设机构混岗任职,二级机构人员有13人在其他二级机构混岗任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共安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2023年8月31日党组会议研究,对混岗任职人员进行免职,以负责或协助予以重新明确;二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管理的意见》和“三定”方案要求,规范配备股级干部,及时到编办和组织部进行备案,确保问题整改实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
(31)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审批、证件保管不规范。未制定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单位集中保管台账不准确;个别在职干部2023年上半年到国外探亲,未严格按规定填写《安化县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和《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领取审批表》进行申请,回国后未交回证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了中共安化县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县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二是完善了县住建局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并由局组织人事股统一登记,按要求进行了专人专柜保管;三是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对局管干部进行登记备案,并进行动态管理。四是对2023年上半年到国外探亲,未严格按规定填写《安化县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和《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领取审批表》的罗某,由主要领导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讨。
完成情况:已完成。
(32)关于“组织人事工作不严谨。2020年股级干部的任免文件发文不规范,未以县住建局党组的名义行文印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管理的意见》(安组联〔2021〕11号)文件要求,规范选拔任用股级干部;二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明确组织人事等“三重一大”事项均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行文;三是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湖南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细则》等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文处理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33)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人事档案集中保管在六楼机房,温度偏高,堆放有纸盒等杂物,防火设施不达标,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抽阅6卷干部人事档案,发现均存在学历材料、工龄认定等重要资料缺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重新安排了专用档案室,将原在六楼机房的人事档案集中转移到专用档案室并安排专人进行保管;二是对现存放局档案室的18份在职人员人事档案的零散材料进行了归档整理;三是对人事档案进行了查缺补漏,对重要缺项资料进行整改完善。
完成情况:已完成。
3.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严格
(34)关于“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有待加强,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存在制度执行不严、监督不力、对干部职工疏于教育和管理等问题。一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教育形式单一,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的廉政教育活动少,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主动开展监督较少,在酒驾问题上,出现上紧下松现象,导致问题频发;机关纪委主动办案不多,廉政风险点预防不到位。二是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违纪违法行为频发,2020年以来,共有26名干部受到违纪违法相关处理,其中司法处理6人,其余受到诫勉、警告、严重警告、开除、记过、撤职、免职等13种情形的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研究出台了《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任务分解方案》,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进行研究部署。二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同步推进,班子成员定期指导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及时提醒,至11月底,党组班子开展廉政提醒谈话82人次,批评教育7人次。三是深入推进清廉住建建设,针对性开展廉洁教育。巡察入驻以后,局党组召开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总结分析2020年以来发生的案件进行以案促改,局党组书记、局长陶学理在大会上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5月份开展了“家庭助廉”主题活动,通过观看家教家风专题警示教育片、赠送清廉书籍、发出家庭助廉倡议来进一步弘扬廉洁家风政风。局党组还认真开展了新任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汤跃武、陈万军严重违纪违法案专题警示教育、集中学习《真相不容“填埋”-安化县东坪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案件的剖析》等一系列廉政活动。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考勤管理的通知》,启用手机在线考勤(钉钉APP),在人员管控上实行线上审批,同时实行局党组班子成员带班巡查制度,不定期巡查上班纪律,切实加强了机关效能建设和作风管理水平;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评估及防控的通知》,全方位分析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机制,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预警防范,进一步提高预防腐败工作能力和水平。2023年以来,县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明显提升,住建系统全年未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落实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敷衍塞责
1.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35)关于“一是‘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而未用’的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二是县交通局的S225平烟公路项目‘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久拖不决’的问题未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而未用”的问题,通过拨付环保奖补资金300万元给田庄乡、古楼乡等7个乡镇政府,针对乡镇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的具体问题进行整改,已于8月底前完成整改。同时督促各乡镇聘请专业运营单位进行管理,田庄乡、古楼乡、渠江镇、马路镇污水处理厂由湖南华芝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平口镇污水处理厂由湖南明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柘溪镇、南金乡的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日常操作较简单,由当地政府运行管理。目前各污水处理厂基本运行正常。作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久拖不决”的问题整改牵头单位,通过督促县交通局持续按照S225平烟公路项目整改方案推进,已于2023年8月底完成全线7个标段交工验收,并出具交工验收证书,整改完成。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审计发现整改问题未全部完成
(36)关于“县审计局移交县住建局处理的问题36个,截至目前,已完成20个,基本完成8个,未完成8个。”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局行政执法部门针对审计发现问题逐一进行剖析,明确责任及处置办法。目前基本完成的8个问题已完成7个,关于“梅城农贸市场棚改安置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的问题已于2023年11月23日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下一步将向梅城镇人民政府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争取在2024年12月底之前完成结案程序。未完成的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完成情况:完成。
三、持续整改的工作措施和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县住建局党组将以落实巡察整改为重要契机,以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为切入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助推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紧盯整改任务,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
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
(三)构建长效机制,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运用好县委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7-7222001,邮政信箱:安化县城南区雪峰湖大道928号(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电子邮箱:465043155@qq.com。
中共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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