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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309230002/2024-1932418 责任部门:安化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4-04-26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这种小忙不能帮 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
作者:国家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04-26     信息来源: 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     浏览数:

    小晴突然身患疾病,却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于是借年龄相仿的表妹小兰的医保卡看病最终小晴因冒用他人医保卡被医保部门行政处罚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2663.1元,2倍5326.2元


  案情回顾:

  2021年2月,小晴因病需住院治疗,因当年未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于是小晴冒用表妹小兰的医保卡到绍兴某医院就诊并进行手术治疗。

  2023年1月,小兰也患有同样疾病需要医治,也至绍兴同一家医院就诊。医师在给小兰诊治时,发现2年前小兰已在该院进行过该项诊疗,主治医师在交谈中发现了冒用医保卡的情况,随后向医保部门报告此事。

  医保部门对小晴进行约谈,在种种证据面前,小晴承认了冒用他人医保卡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事实,医保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小晴进行处罚。

  解析: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医保基金是个人就医时使用的基金,个人只有在参保期间才能使用医疗保险报销。可能有人疑问,用自己亲人的医保卡看病、开药,会涉嫌违法甚至犯罪吗?答案是肯定的。医保卡只能本人使用,未保管好自己的医保卡,明知他人冒用自己医保卡,仍出租、出借,数额较大的,将构成共同犯罪。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共同维护每一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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