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3号令、《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735号文件等法律、法规要求,由医药机构自愿申报,县医保局受理后经实地查看、多方评估、集体研究,对符合协议医药机构标准的3家单位,拟确定为安化县医疗保险定点协议机构,单位医药机构(名单见附表),现予公示,接受监督。
一、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9日2024至11月5日,共5天(除双休日、节假日)
二、受理单位:安化县医疗保障局;
三、受理电话:0737-7822455;
四、地址:安化县东坪镇南区陶澍大道269号。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单位或个人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便核实情况。我局对有关单位或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照相关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核实处理。
安化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29日
附表: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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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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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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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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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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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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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镇卫生院思游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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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乐安镇蚩尤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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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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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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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梅城启安益丰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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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梅城镇启安村四组
16号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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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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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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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何长保眼科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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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东坪镇南区陶澍大道349号(原莲城路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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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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