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亲华(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书记、局长工作;分管政策法规与权益维护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光荣院)、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县英雄公园事务中心;分管纪检监察、综治(普法、消防、信访维稳、民调、平安创建、禁毒、扫黑除恶)、防汛抗旱、安全生产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