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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治理:进、出场道路、生产区地面硬化处理,地面和运输沿线进行洒水降尘、及时清扫;运输车辆做好遮盖措施,进出时进行冲洗;原料库、成品仓库封闭,地面硬化,设置水雾喷淋、雾炮机等降尘;工矿废渣及建筑垃圾生产线车间封闭,破碎、筛分等关键产尘部位采用负压收集等措施通过两级布袋除尘装置处理,未收集的无组织粉尘通过喷雾等措施降尘;粉料筒仓仓底采用负压吸风收尘装置,与仓顶呼吸孔共用一台仓顶布袋收尘器,粉尘经布袋收尘器处理后经滤筒无组织排放;混凝土原料的输送、计量、投料等工序使用封闭式廊道输送,搅拌机设置在密闭搅拌车间内进行搅拌,搅拌工序设置布袋除尘器,降低粉尘排放;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对油烟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的油烟废气通过排气筒高于屋顶排放,不侧排;柴油储罐区的卸油、储油、加油作业废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治理:初期雨水经三级沉淀池收集后进入砂石分离器处理,处理后的清水回用,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槽罐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池+砂石分离器”处理后,上清液进清水池回用,沉淀池污泥和其余污泥一起压滤后外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四格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施肥,不外排。
3.噪声治理:生产期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配套减震基础,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科学制定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固废处置: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防止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含油废手套及抹布、油罐油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粗筛废物、布袋收集的粉尘及废布袋、沉淀池沉渣、废金属收集后外售给周围物资回收单位;检验废料收集后作为原材料回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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