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江流域安化大酉溪田庄段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作者: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发布时间:2026-04-21 15:57 信息来源: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浏览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批准《资江流域安化大酉溪田庄段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6421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来人反映。

联系地址:安化县东坪镇沿江路493号

邮编:413500

联系电话:0737-7222513              

联系人: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资江流域安化大酉溪田庄段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安化县田庄乡大酉溪及其支流两岸

建设单位

安化县梅山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霖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安化县田庄乡大酉溪及其支流两岸。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为:(1)河道水面垃圾清理5.92万吨;(2)河道污染底泥清理52.78万立方米;(3)生态护岸25.27km;(4)污水管网配套建设5.12km。总投资9444.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95万元,占总投资的3.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现场施工要求采用湿式作业法抑制扬尘的产生,施工场地与临时储存物料堆场周边要求设置围挡,物料堆放和裸露土地覆盖,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对施工路面及原料堆场定期洒水降尘,严禁焚烧废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要求加盖篷布并限制车速,现场出入车辆冲洗清洁;对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定期检修与保养,对发动机耗油多、效率低、排放尾气严重超标的老旧车辆及时更新,确保施工机械和车辆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尾气排放要求;清淤及临时淤泥堆场要求做好围挡及喷洒除臭剂工作,运输采用厢式罐车,选择沿线居民较少的路径运输,减轻恶臭影响;施工期项目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恶臭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2.废水治理:基坑废水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机械设备与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和施工区洒水降尘,不得外排;闭水试验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淤泥干化尾水经淤泥堆场设置的收集沟收集进入絮凝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得外排;生活废水依托附近居民现有化粪池处理,不得直接外排周边地表水体。

3.噪声治理:通过优化平面布局,安装移动式隔声、隔尘挡板,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废处置: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生活垃圾、清表固废和河道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清淤底泥统一用环保运输自卸车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清运并送至具有收纳条件的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清淤土中的砂石由安化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进行资源化利用,不得由建设单位外售;多余土石方由渣土部门统一调配处理;建筑垃圾和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袋分类收集,废材料、废包装袋及时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以及絮凝沉淀沉渣交由专业的渣土公司处置;隔油沉淀池油泥由施工方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进行了受理公示。

 

责任编辑: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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