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万m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作者: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发布时间:2026-05-06 10:03 信息来源: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浏览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批准《年产20万m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656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来人反映。

联系地址:安化县东坪镇沿江路493号

邮编:413500

联系电话:0737-7222513              

联系人: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20万m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安化县梅城镇紫云村马溪桥

建设单位

安化县梅山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宏晟管家式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安化县梅城镇紫云村马溪桥,厂区占地面积7101m2,建设年产20万m3商品混凝土生产线2条,主要建设内容为混凝土车间、原料库、办公区、设备间、检验室等。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占总投资的2.8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进、出场道路、生产区地面硬化处理,地面和运输沿线及时清扫,并进行洒水降尘或水雾喷淋;运输车辆做好遮盖措施,进出时进行冲洗;原料堆场三面封闭、上方加盖,设置喷淋装置抑制扬尘产生;搅拌主楼进行密封,生产工序整体位于密闭厂房中,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粉料筒仓顶部呼吸孔粉尘经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各工序粉尘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6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于屋顶排放,不侧排,外排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2.废水治理:初期雨水经厂区导流沟、排水沟及排水管道收集,经三级沉淀池+砂石分离器处理后排入清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搅拌机设备清洗废水、槽罐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池+砂石分离器处理后排入清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四格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施肥,不外排。

3.噪声治理:生产期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配套减震基础,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科学制定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的要求。

4.固废处置: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防止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除尘器废滤芯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处置;沉淀池沉渣经砂石分离系统分离后的砂石、废混凝土砌块回用于生产;污泥经污泥脱水器脱水后外售建材公司回收利用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责任编辑: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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