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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6494195/2024-1925203 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4-04-10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安化县召开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实施推进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10     信息来源: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浏览数:

安化县召开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实施推进会

   

42日上午,安化县委常委、副县长郭环球组织召开安化县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实施推进会,财政、发改、审计、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以及项目业主单位、项目施工单位参加会议。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领学了《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的通知》和《湖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涉水、大气、土壤、农环等治理项目专项督查工作方案》两个文件,就2020-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申报与实施情况做了汇报,参会单位围绕如何推进项目进度以及存在的困难进行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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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中央、省、市对安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的申报与资金下拨给予极大关心支持,全县相关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资金使用,积极推动实施进度,切实发挥项目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相关乡镇和县直单位要主动指导,积极承担责任,要以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为出发点,积极推动项目实施。施工单位要按质按规建设,保障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双过关。要进一步履职尽责,做好指导与服务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要负责做好总牵头工作,全面加强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指导项目实施。县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中央资金使用的监管,财评中心要加强业务指导,加快项目财评与工程审计办理进度。县发改局在立项、招投标等环节,县自然资源局在办理用地手续,县林业局在办理林地手续,县审计局在项目审计等方面加强指导。属地乡镇要维护施工环境,及时解决项目用地补偿等方面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做好迎接省级专项督查准备工作。对于省生态环境厅即将开展的治理项目专项督查,业主单位要从项目编制、推荐、申报、评审、储备、立项、资金分配、项目实施、绩效、后期运行维护等全面开展自查。要筑牢防线、守住红线、不越底线。一定要杜绝与第三方机构发生利益输送行为,严格按照法规制度规定执行。项目实施情况要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通讯员:唐潮婷、梁韬)

一审:杨芳忠

二审:蔡  进

三审:曹  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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