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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6494259/2021-1697343 责任部门:安化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1-04-09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安化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明确参与造价审核业务的中介机构准入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安交运发〔2021〕34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09     信息来源: 安化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数:


安交发[2007] 号

AHDR-2021-12002

安交运发〔2021〕34号

安化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明确参与造价审核业务的中介机构准入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项目建设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县本级交通工程项目造价审核中介机构管理工作,根据《安化县交通工程项目造价审查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参与交通工程造价审核业务的中介机构准入资格条件明确如下:

一、准入资格条件

(一)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

(二)依法设立并注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业绩良好、信誉优良;

(三)中介机构技术负责人必须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行业5年以上,公司技术复核人拥有相关造价工程师证书,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人员满足3人及以上,中介机构与相关造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公司全职工作;

(四)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业绩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完善的评审方案和各项制度,各成员之间有明确分工、拥有完整的三级复核体系;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对中介机构三年以内的造价业绩及信誉证书进行审核,参加评审业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已完成的项目档案进行抽查,在相关部门获得奖励的优先考虑;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县交通运输局每年对准入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依据考核结果,对中介机构进行淘汰制。

三、符合准入资格条件的中介机构,按文件要求准备相关资料(营业执照,资质,纳税证明,社保交纳情况,公司联系座机电话,联系人姓名、电话等,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交至安化县交通运输局509室进行备案登记。

准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日9:00,地点同上。

(此页无正文)

安化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9日

安化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印发


附件:

安化县造价审核业务协作审核单位准入备案申请单

造价咨询单位: 编号:

公司法人代表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信用等级

开户银行及账号

 

营业执照证号

 

公司在益办公场所地址

 

办公室电话

 

专职造价人员

姓名

执业资格

职称

从业时间

业务专长

专职技术负责人

 

 

 

 

 

专职技术复核人

 

 

 

 

 

专职造价人员

 

 

 

 

 

专职造价人员

 

 

 

 

 

专职造价人员

 

 

 

 

 

专职造价人员

 

 

 

 

 

咨询单位说明

安化县交通运输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准入备案申请应提供: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副本)的扫描件;②准入备案团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记录;③专职技术负责人、技术复核人基本情况一份(含资格证书扫描件);④公司三年以内主要造价业绩明细表一份;⑤评审流程、各项内控制度及三级复核体系的详细说明一份;⑥准入备案团队执业操守廉洁自律承诺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准入备案审查通过后,基建股安排试做项目一个,考核合格的参与审核业务,不合格的不予备案。
3、本表一式二份,安化县交通运输局与备案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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