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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6494259/2021-1697346 责任部门:安化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1-05-14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安化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隧道桥梁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交运发〔2021〕51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14     信息来源: 安化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数:


安交发[2007] 号

AHDR-2021-12005

安交运发〔2021〕51号

安化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隧道桥梁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相关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安化县交通运输局隧道桥梁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安化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14日

安化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印发


安化县交通运输局

隧道桥梁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沪昆高速雪峰山隧道内“10.25”半挂车燃烧事故教训,预防和减少隧道桥梁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我县隧道桥梁交通安全水平和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湘安发[2021]4号)和《安化县隧道桥梁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安委发[2021]7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隧道桥梁运营管理制度,完善隧道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及处置工作机制;补齐隧道桥梁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短板,提升设施保障能力;推进老旧隧道桥梁改造,维持隧道桥梁结构处于良好技术状况;加强隧道桥梁交通管理,落实危化品运输车辆及超限车辆通行管理措施;强化隧道桥梁应急处置装备及应急队伍建设,提升配备标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到2023年底,全县隧道桥梁整体实现“制度健全、风险可控、处置有效、总体安全”的运营管理国标,全县隧道桥梁安全运营水平显著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各基层执法中队、事务所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投入保障,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二)坚持突出重点、有效覆盖。突出轻重缓急,重点解决影响隧道桥梁运营和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通过三年时间,逐步升级改造隧道桥梁现有设施,切实提升安全运营管理水平。

(三)坚持边查边改、及时处置。立即开展重点隧道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立即采取技术、管理等措施进行有效防控,确保不留隐患。暂时难以根治的,要采取临时防范措施,保障通行安全。

(四)坚持部门联动、严格履职。要加强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公安交警、消防救援及地方各级政府的协作配合,推进联防联治,按部门权限严格落实隧道桥梁设施维护、运行管理、违法行为查处职责。

(五)坚持规范管理、持续可控。规范隧道桥梁运营管理,制定国标考核管理制度,完善评估监管体系,加强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强化执行力度。

三、责任分工

(一)领导机构

为加强领导,组织实施好隧道桥梁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立隧道桥梁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建辉

副组长:王刚强、李丰、刘选明、彭科、 李彩都 、蒋尚平、邹桥梁、邓长军

成员单位: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局安全监督与应急股、局办公室、局计划统计股、局基本建设股、局财务审计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局安全监督与应急股),负责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查督办、信息汇总等工作。

(二)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聚焦影响隧道桥梁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整治范围为全县公路隧道、桥梁,包括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城市道路上的隧道、桥梁,重点为长度大于1000米或结构复杂的特大桥梁及长度大于1000米的长、特长隧道。

(三)具体要求

完善和落实隧道桥梁运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对影响隧道桥梁土建结构安全、设施设备使用、交通安全管理、安全运营等风险进行拉网式排查和专项整治,做到隧道桥梁技术状况可知、可控、可防,切实保障全县重大隧道桥梁安全运行。

1、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1)健全管理制度。编制完善隧道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对隧道桥梁养护和安全责任划分、信息公开、例行检查、分类处置、资金保障、养护工程师、技术培训、档案管理、应急管理、安全保护区管理、运行监测及信息化、挂牌督办等进行全面规定;编制完善隧道桥梁监测、养护等操作规程。(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局安全监督与应急股、局办公室、局财务审计股负责)

(2)巡查、检查工作常态化。严格按规范、相关制度开展隧道桥梁日常巡查、结构检查(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应急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现影响安全的情况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负责)

(3)养护作业规范化。加强隧道桥梁养护作业管理,科学制定和实施交通组织方案,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实施作业。隧道养护作业期间,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负责)

2、全面排查,建立台帐

依据《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_D60-2015)、《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_H12-2015)等要求,对隧道桥梁土建结构、机电设施、其他工程设施进行技术状况评定和总体技术状况评定。重点排查土建结构、桥梁防护设施、隧道照明设施以及排查是否按照规范、设计文件设置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通风和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视频监控、逃生等设施设备,组织对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测试演练,排查设施设备是否可靠、有效;轮廓标、标志标线等设施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是否按现行养护规范要求进行清洁、维护等内容。(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负责)

3、分期实施,不留隐患

对隧道桥梁排查识别出的运行隐患,开展针对性的安全评价,制定风险防控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完成长大隧道桥梁土建结构、机电设施及交通安全设施整治提升工程。对防撞能力不达标的桥梁防护栏进行提升改造,完善隧道照明、通风、交通安全设施,加强设施日常维护,确保设施功能完备,运行可靠;对由于路面加铺导致净空不足的跨线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造,保障桥梁净空;对结构复杂的公路长大桥梁,逐步推进桥梁结构健康监测,动态掌握长大桥梁结构运行状况。对隧道内未按规范设置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通风和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视频监控、逃生等设施设备的,按要求配备。充分运用大数据、5G通信等技术,加强隧道桥梁安全设备的更新,实现隧道桥梁通行车辆动态监控,建立隧道桥梁智能监控、预防、救援体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局计划统计股、局基本建设股、县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负责)

4、整治秩序,抓好宣传

(1)交通违法行为处置。充分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大对长大隧道桥梁路段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反禁令通行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重点监控。健全“两客一危”监管平台,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重点监控;对重点隧道桥梁特别是通行危化品运输车辆较多、交通流量较大的隧道,在出入口设置监控卡口、区间测速等执法装备,实施有效管控。(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

(3)隧道前后易堵点整治。评估隧道前后道路通行条件和交通环境变化对隧道通行的影响,对易造成交通拥堵的,坚决进行整改。(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计划统计股、局基本建设股、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负责)

(4)加强宣传教育。各相关单位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定期向社会公众宣传隧道行车安全、应急避险救助等知识。(局办公室、局安全监督与应急股负责)

5、健全应急,严格许可

(1)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类隧道桥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按照“一隧一策、一桥一策”的原则,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交警、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责任明晰、运行高效的交通应急管理预警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各相关单位)

(2)严格危险物品公路运输安全监管。载运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避免通过特大型公路桥梁或者特长公路隧道;确需通过特大型公路桥梁或者特长公路隧道的,负责审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运输许可的机关应当提前将行驶时间、路线通知特大型公路桥梁或者特长公路隧道的管理单位,并对在特大型公路桥梁或者特长公路隧道行驶的车辆进行现场监管。(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

(3)交通事故处置。发生交通事故后,利用可变信息标志、广播系统、信号灯等既有设施提示驾驶人不再驶入隧道,并根据事故情况在现场划定警戒区域或实施交通管制措施,避免发生二次事故或加重事故后果。(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从2021年3月开始实施,至2023年12月基本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1年3月底前)。根据本方案要求,认真分析公路隧道桥梁运营情况,查找影响隧道桥梁安全运营的核心因素,研究整改落实对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更加细化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部署安排工作任务。

(二)全面评查评估阶段(2021年4月至2021年8月底)。全面排查隧道桥梁安全风险,分门别类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制定整治时间表,有重点、有步骤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按照时间进度完成阶段性目标。

(三)重点整治阶段(2021年9月至2023年6月底)。根据隧道桥梁安全风险台帐,分轻重缓急,有针对性地逐隧逐桥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和防控措施,做到查出一处、整治一处,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底)。对专项整治行动效果进行全面验收、评估和总结,在此基础上形成科学有效的隧道桥梁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流程、保障机制、协调机制,长效保障隧道桥梁安全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专项行动由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配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按计划实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建立隧道桥梁安全风险防控台帐,统筹安排、督办整治质量与进度。

(二)落实资金保障。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隧道整治提升所需的专项资金根据相关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县人民政府申请。同时,要加强经费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三)严格监督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各辖区内的工作调度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并严格考评和通报。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建立专项整治行动信息报送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分别于每年7月25日前和12月20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局安全监督与应急股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每季度(2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对建立相关问题长效机制等阶段性重大事项要及时报送。对于不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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